
香港海關、消防處和警務處聯合行動全港性打擊非法燃油活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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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消防處和警務處於四月十三至三十日展開代號「擊破」的全港性打擊非法燃油活動的聯合行動,以堵截非法燃油的供應及打擊市內非法燃油販賣活動。三方人員共偵破十九宗相關案件,檢獲超過二萬一千公升非法燃油,十五輛涉案車輛及一艘快艇,檢獲物品總值約三百三十萬元,並拘捕二十七人。
行動期間,海關加強堵截非法燃油來源。海關人員在香園圍管制站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偵破四宗陸路走私汽油案件,共檢獲約一千二百公升未完稅汽油,扣查四輛懷疑以改裝油缸走私未完稅汽油的車輛,並拘捕四名男司機。海關亦在果洲群島,青山灣及長洲附近破獲三宗海路走私汽油案件,共檢獲約四千公升未完稅汽油,並拘捕五名男船員。
此外,海關、消防和警務人員亦在樂富、九龍灣、黃大仙、啟德及青衣搗破五個非法汽油流動加油站,檢獲約二千二百公升未完稅汽油、九輛供應或接收非法汽油的車輛,並拘捕四名非法加油站操作員及五名懷疑光顧非法加油站人士。
三方人員亦分別於荃灣及元朗搗破一個非法汽油加油站及一個非法燃油儲存倉庫,共檢獲約八百公升未完稅汽油、一千六百公升非法柴油及兩輛涉案私家車,並拘捕四人。此外,消防處人員亦於九龍灣及筲箕灣搗破共四個非法柴油加油站,檢獲約九千四百公升柴油及一批入油工具,並截獲五名涉案人士。
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將繼續與消防處和警務處合作打擊非法燃油活動。海關呼籲市民切勿光顧非法加油站,使用非法燃油屬刑事罪行,涉案車輛亦可能被充公。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被發現載有未完稅汽油的車輛,以及任何用作或擬用作干犯相關罪行的工具、用具等物品,不論是否有任何人就任何罪行被定罪,均依法處理及沒收。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汽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95F章),任何人為業務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以轉注入汽車油缸,即屬犯罪。《危險品條例》(第295章)亦規定,除非領有牌照或獲豁免,否則任何人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即屬犯罪。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此外,海關提醒跨境貨車司機切勿參與任何走私活動。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為走私將任何車輛的裝置、構造物或結構更改,或將經更改的裝置、構造物或結構予以利用,即屬犯罪。該車輛亦可予沒收。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消防處24小時舉報熱線5577 9666,舉報懷疑非法燃油活動。市民亦可透過消防處「火警危險電子投訴平台」(fhcp.hkfsd.gov.hk)上的「『油擊』舉報眼」作出舉報。
完
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