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油價高企下的電動車推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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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國際地緣政治不穩導致本港油價高企,加重私家車主的經濟負擔,而政府曾推行的電動車「一換一」計劃已於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有意見認為,在當前高油價與氣候危機下,政府有必要檢視綠色運輸政策,以減輕市民負擔並維持減碳勢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會否從「能源安全」與「紓緩民困」的角度出發,考慮延長一換一計劃,以確保於二○三五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記燃油私家車(含括混合動力車)的目標可如期達成;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為減低在舊樓及私人屋苑安裝充電樁的困難,政府會否考慮:(i)重推「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或增設專項基金,資助舊樓業主升級電力設備;及(ii)檢視並放寬對室內/有蓋停車場及室外/露天停車場配置充電設施的限制,以提升物管公司與法團安裝充電樁的意欲;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有業界反映,於舊區安裝快速充電樁的進度常受限於電網容量不足或變壓房空間有限等因素,政府會否檢視《管制計劃協議》下的電力投資審批準則,要求電力公司預先在電力需求高增長地區升級電纜及變壓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針對電網升級需時較長的問題,政府會否參考內地及海外經驗,積極引進「流動充電樁」技術,以彈性方式填補基建缺口,紓緩車主的「里程焦慮」;如會,具體推行方案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財政預算案》宣布電動商用車、電動電單車及電動三輪車的首次登記稅繼續獲全面豁免至二○二八年三月底。至於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包括「一換一」計劃,則於三月底屆滿後不再繼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就《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總結發言表示,政府自一九九四年至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豁免所有電動車輛的首次登記稅,共二十三年。其間,由二○一七年四月一日至二○一八年三月底,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減上限設定在97,500元。及後在二○二一年再次調整,原本計劃在去年停止,但聽取議員意見後已再次延長至今年三月底。政府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後,認為已給予了足夠時間讓市場適應。同時,從《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更新版》可見,近年香港電動車新車滲透率持續攀升,電動私家車無論在車價、車款選擇、車輛性能和充電設施的配備各方面,均有明顯的改善。目前,電動私家車在車價和運作成本方面,均比燃油私家車有明顯優勢,加上電動車的技術已經成熟,普及化的趨勢不可逆轉,私人市場力量已經主導私家車的綠色轉型。因此政府在這時按原訂的時間表停止計劃。未來,政府會把資源集中在完善充電網絡配套,以便利電動私家車車主。
(二)「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於二○二○年十月起分兩階段推出合共35億元的撥款資助。資助計劃已於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停止接受申請。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亦已於二○二四年年初完成審批所有申請。預期整個計劃可涵蓋約700個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及屋苑停車場內約共140 000個停車位,約佔全港一半合資格申請資助計劃的停車位。截至二○二六年三月底,已有488個屋苑停車場(約87 010個停車位)完成安裝工程。我們預期到二○二六年年底已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停車位會增至117 000個,並會如期在二○二七年達到預期目標。環保署會繼續向參與資助計劃的申請人(包括物業管理公司及法團)提供技術支援,以加快安裝充電設施的進度。
要符合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停車場的露天停車位必須佔該停車場所有符合條件的停車位總數少於六成,目的是避免大部分的資助金額用於為露天停車位提供電力所需的掘路工程及其額外電纜支撐設施,以盡量善用有限的資源讓更多屋苑停車場受惠。事實上,絕大多數的申請均為室內/有蓋停車場,因露天停車位佔比多於六成而不符合申請資格的個案只有五宗(佔全部申請數目的百分之零點六),我們無意更改有關規限。
升級電力設備方面,我們留意到資助計劃已成功推動不少私人住宅樓宇及屋苑的停車位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帶動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的市場需求。現時市場上有多間充電服務營辦商提供不同充電設施建設方案供屋苑及車主選擇。兩間電力公司(兩電)一直配合政府推動在私人住宅樓宇及屋苑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包括就樓宇供電能力及安裝充電設施等事宜提供免費評估及技術支援。政府現時沒有計劃重推資助計劃或另推計劃資助私人屋苑升級電力設備以加裝充電樁。
(三)根據現時政府與兩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兩電須保證提供足夠的輸配電設施應付電力需求,包括協助發展及安裝充電樁,以及為新發展區提供、營運及維持充足與電力有關的設施等。
兩電早前已公布全港各區的「電力供應可用性地圖」,以便利充電服務營辦商在各區規劃及安裝充電設施。政府會與充電服務營辦商保持溝通,了解推展充電設施過程中可能面對的問題,並向兩電反映,協調跟進,亦會透過在本年初與兩電成立的工作小組審視充電設施的用電需求及相關地區的電網承載能力,協助及早識別可能出現的限制因素,並在有需要時研究合適的電網及相關設施安排,以配合電動車充電需求增長。
(四)政府對所有形式的充電技術抱持技術中立的原則,並歡迎業界引進不同形式的充電技術到香港應用,加快推進電動車發展。政府留意到「流動充電樁」技術或儲能設備的發展,認同其可以省卻建造電力基礎設施所需的成本和時間,同時提升充電服務的營運彈性的優點,所以在二○二五年七月推出的三億元高速充電樁鼓勵計劃,亦將採用電池儲能系統及「流動充電樁」等新技術的高速充電樁納入可申請津貼範圍。我們亦接觸一些有意在香港推展「流動充電樁」技術或儲能設備的企業,向他們解釋政府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的措施和可以提供的支援。
完
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香港時間12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