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二十題: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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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嚴剛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南自貿港)於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正式啓動全島封關,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的管理模式。封關後,進口商品零關稅範圍擴大,標誌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邁入新階段。在二○二六年一月八日的國家商務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表示將「支持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與海南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共同在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會否聯合智庫、行業協會、業界人士及學術機構,全面評估海南自貿港封關給香港帶來的機遇,並研究如何更好發揮香港「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實現與海南自貿港的高水平對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有何措施發揮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中心地位,為海南自貿港提供較低成本的綠色融資服務,助力海南實現低碳發展目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允許境外仲裁機構在海南自貿港設立業務機構,政府有否採取措施,支持香港仲裁機構「走出去」,並發揮香港國際調解院在解決跨境投資糾紛等領域的作用;如有,相關措施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政府會否協助本港專業人士和企業拓展海南自貿港業務,並促進兩地開展更多學術及青年交流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與海南關係一向十分密切,瓊港兩地地緣相近、人緣相親、商緣相連,而香港亦一直是海南外來投資最主要的來源地和重要的貿易夥伴。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與海南省人民政府在二○二五年三月簽署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合作備忘錄》,進一步促進兩地在經貿投資、金融、資料安全流動、旅遊以及人才交流五個領域的深度合作。合作備忘錄實現了香港與海南優勢疊加,深化瓊港經貿交流,助力兩地以「雙港聯通」之勢,成就更深更廣的發展新局面。
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南自貿港﹚於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正式啓動全島封關,標誌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邁入新階段。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及支持海南自貿港的發展,並十分期待與海南省進一步攜手合作,為國家高質量發展和高水準開放作出更大貢獻。
就嚴剛議員的提問,在徵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教育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運輸及物流局﹙運物局﹚和律政司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特區政府會全力發揮好香港作為「超級連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充分發揮香港所長,把與國際水平接軌的專業服務帶到海南市場;同時透過已成立的「內地企業出海專班」,結合駐內地的投資推廣署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團隊積極與海南企業對接,並協助它們經香港「走出去」拓展業務,推動香港與海南聯動發展,共同創造更多互利共贏的合作,為國家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此外,海南封關將為當地的航運及物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作為國際航運中心,香港未來可探索如何與海南自貿港在航運和物流領域上達至優勢互補。運物局會緊密留意海南自貿港的發展情況,積極研究如何進一步推動香港自由港與海南自貿港聯動發展。
(二)香港是全球領先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中心,一直積極發揮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提供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引導國際資金配對優質的綠色項目,促進區內經濟綠色轉型。二○二五年在香港安排發行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總額約380億美元,佔區內總額的40%,並自二○一八年起連續八年居亞洲區市場的首位。
作為亞洲的領先綠色金融中心,香港將繼續積極成為連接國際資金與內地綠色金融需求的橋樑。自二○二二年起,海南省人民政府已經連續四年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包括綠色、藍色及可持續發展債券,累計發行額達到180億元人民幣(截至二○二六年三月)。為支持和便利內地地方政府在香港發債,我們已制定《豁免利得稅(內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行的債務票據)令》,將豁免利得稅的優惠涵蓋所有內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港發行的債務票據,該命令已於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同時,我們亦歡迎海南省企業透過香港的融資平台發行債券及籌集資金,以吸引國際資本支持可持續基礎設施及綠色項目,助力海南實現低碳發展目標,並為國家實現雙碳目標作出貢獻。為鼓勵有關綠色和可持續融資活動,我們在二○二一年推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資助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和貸款借款人的部分發債及外部評審服務支出。該計劃已於二○二四年延長三年至二○二七年,並擴大資助範圍至轉型債券及貸款。有關措施鼓勵區內相關行業,更多利用香港的轉型融資平台逐步減碳。基於最新的市場發展及與業界的持續對話,該計劃已於二○二六年四月進一步優化,以使該計劃能更針對性地應對新興趨勢。截至二○二六年四月,我們已向超過680筆在香港發行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務工具批出資助,涉及的債務總值超過1,900億美元(超過1.5萬億港元)。
(三)國家的《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支持國際調解院更好發揮作用。按照此方針,律政司將繼續採取合適支持措施,加強推動香港的國際調解服務,深化調解文化及打造香港成為全球調解之都,亦同時有利於與海南優勢互補、協同發展。
國際調解院除了國家間爭議之外,亦處理國際投資及商事等爭議。律政司鼓勵企業(包括海南自貿港的企業及組織)積極考慮在其國際商事及投資合同內加入國際調解院的爭議解決示範條款,以採取「先調解、後仲裁」的模式解決爭議,強化涉外法治保障。在其合同未有加入國際調解院的爭議解決示範條款的情況下,也鼓勵相關企業及組織積極考慮在爭議發生後把爭議提交至國際調解院處理。
為推廣及宣傳國際調解院的工作,律政司將作為主要支持機構支持國際調解院於二○二六年五月八日在港主辦全球調解峰會。屆時全球調解峰會將匯集來自世界各地的調解員、政策制定者和領袖與會,並歡迎海南自貿港的企業及組織報名參與。
香港仲裁機構獨立運作,不受政府干預。因此,香港仲裁機構是否在海南自貿港設立業務機構以及任何具體商業部署,將由香港仲裁機構主導決定。然而,特區政府鼓勵和支持香港仲裁機構把握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帶來的機遇,積極推動香港仲裁機構與中國內地仲裁業界深化交流協作,並持續優化本港的仲裁法律框架和善用本港仲裁的優勢,以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為香港仲裁機構「走出去」創造有利環境。
(四)特區政府一直致力透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協助業界進入內地市場,為業界在內地爭取更多發展空間,同時加強兩地經貿關係,及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在CEPA《服務貿易協議》下,香港服務提供者可在大部分服務領域,以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發展內地業務。《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已於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實施,在多個香港特別具優勢的服務領域都增添了開放措施,大部分開放措施適用於內地全境(包括海南自貿港),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及專業人士可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
特區政府會繼續尋求提升內地與香港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豐富CEPA的內容,為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在海南自貿港以至內地全境提供更大發展空間,同時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
在協助香港法律專業人士拓展海南自貿港業務方面,於CEPA框架下,據了解,目前海南省有兩家內地與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的律師事務所;截至二○二五年十一月,亦有20名香港法律執業者擔任海南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
律政司會繼續推進瓊港兩地法律服務領域合作,鼓勵支持香港法律業界拓展海南自貿港的法律業務,為海南企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包括於海南開展合夥聯營、設立代表機構及擔任法律顧問。
在旅遊業方面,國家移民管理局已宣布自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起,實施港澳地區外國旅遊團入境海南144小時免簽政策,讓與中國建交國家的公民持普通護照到香港、澳門後,經在香港、澳門合法註冊的旅行社組團(兩人及以上)入境海南旅遊,可免辦簽證停留不超過144小時。上述措施有助吸引海外旅客經香港進入海南開展「一程多站」旅遊,進一步推動兩地旅遊市場的發展。
另外,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The Cradle出海服務中心」,透過「出海6招」,包括培訓及實地考察活動、智能生產技術支援、國際標準及測試服務、資助計劃諮詢、技術研發與評估,以及專業服務,協助本港企業及專業人士拓展國內及外地市場,包括海南自貿港,同時促進兩地學術及青年交流。
同時,政府會繼續積極支持和推動香港專上院校加強與內地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協作交流,透過建立多邊與跨學科的合作,發揮香港高等教育界的特點及優勢,同時為科研發展、知識轉移及產業化締造有利條件,展現兩地優勢互補。
在青年交流方面,民青局現時透過「民青局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舉辦青年內地交流項目,目的地遍佈內地不同省市(包括海南),讓青年人加深了解內地的文化歷史和最新發展等,以及加強與內地青年交流。我們亦鼓勵非政府機構在資助計劃下舉辦雙向交流項目,深化香港與內地青年的互動交流。
完
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