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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確保能源供應穩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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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秋北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期中東局勢持續緊張,國際原油供應前景不明朗,導致油價急速攀升,進一步推高天然氣價格,而卡塔爾為本港天然氣的其中一個主要進口地,能源成本上升勢必對本港運輸、物流及民生造成連鎖影響。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力建設新型能源基礎設施」,當中包括建設海上風電基地、推進深遠海風電開發、建設清潔能源基地電力外送通道、推動電力互濟工程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重新檢視及分配本港能源組合,並制訂具體時間表,以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至百分之五十;

(二)據悉由於本港土地資源有限,而能源轉型需要多元化的供應模式,政府會否積極物色並規劃合適地點,以增設海上風電場或陸上綠色能源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儲能系統在應對能源供應波動及提升電力穩定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政府會否全面檢視在本港發展儲能技術的潛力,並制訂具體政策方向及推行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有意見指本港現時面對迫切的能源轉型需求,政府能否承諾加快規劃及建設將軍澳第132區的電力設施,以確保該設施盡早投入運作,而非在二○三五年才啓用?

答覆:

主席:

  就吳秋北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及(四)政府會基於安全、可靠性、合理價格和環保表現四個能源政策目標,通過加強區域合作,逐步增加使用零碳能源發電,減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從而達致在《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定下「淨零發電」的長遠目標,即在二○三五年提高零碳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至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包括百分之七點五至百分之十的本地可再生能源,並在二○五○年前實現「淨零發電」和碳中和的目標。

  零碳能源(包括核電和可再生能源)在二○二五年的整體發電燃料組合佔約四分一。其他發電燃料中,天然氣和煤分別佔超過一半和少於五分一。

  隨着清潔能源輸電系統的強化工程將在二○二六年內完成,香港將可循序漸進地從內地輸入更多零碳能源。政府亦持續規劃興建電力設施,接收和處理從其他地區傳送到香港的電力,以進一步增加零碳能源供港的能力。由於零碳能源的價格較化石燃料穩定,增加使用零碳能源,不但有平抑電價的作用,更有助推進香港的高質量發展。

(二)政府多年來致力發展本地可再生能源,亦會繼續克服各種客觀條件限制。首先,我們正致力發展更多轉廢為能設施,包括已在二○二五年十二月起試行運作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預計該項目在全面運作後每年可生產約4.8億度電。連同其他已投入運作的設施每年產生的約5 800萬度電,這些轉廢為能設施共可滿足超過110 000個家庭的每年用電需求。另外,籌備中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在全面運作後,除支持該設施日常運作外,預計每年可輸出達9.6億度剩餘電量至電網。政府亦已批出約24億元進行逾280項小型政府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在不同政府處所和設施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並在污水處理廠安裝轉廢為能及水力發電設施。

  至於離岸風電,政府曾與兩間電力公司(兩電)探討其可行性。雖然當時因造價高昂而未將有關項目納入兩電的二○二四年至二○二八年發展計劃,政府會繼續留意離岸風力發電的最新技術發展,並在進行二○二八年中期檢討時,一併審視相關項目是否已更具成本效益,考慮是否將其納入兩電的二○二九至二○三三年發展計劃。

(三)政府的能源政策是確保以合理價格、可靠、安全及有效率地滿足市民的能源需求。我們歡迎電力公司考慮採用任何有助應對能源供應波動及提升電力穩定性的技術。就抽水蓄能而言,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已使用位於廣東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站第一期,在非用電高峰時段時,把電力系統產生的剩餘電量儲存下來,並在日間電力需求高峰時或當其他發電設備意外停運時,把儲存的電量釋放出來,穩定電力供應。中電亦已計劃在青山發電廠興建容量為100兆瓦的公用事業規模電池儲能系統,預計在二○二八年啓用。這項目將有助中電減低高峰電量需求,並補償發電系統採用可再生能源時可能出現的波動,有助穩定電網並提升供電韌性。我們會繼續留意市場在電池儲能系統技術等相關範疇的發展,積極考慮應用創新科技,持續提升本港電力系統的韌性和穩定性。
 
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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