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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公共交通工具的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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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永杰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未來多個公共運輸交匯處將設有停車處供專營巴士、專線小巴及的士充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安裝快速充電樁(快充)的成本及有關充電收費分別為何;

(二)鑑於目前當局主要以快充為長途專營巴士跨區行駛所需的充電設施,當局有否評估有關快充設施是否足以應付未來10年公共交通工具的充電需求;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內地已廣泛使用超級充電樁(超充)為公共交通工具充電,當局有否研究(i)在本港的公共設施(例如公共運輸交匯處)安裝超充的可行性、(ii)以超充技術作為規劃未來充電設施的標準,以及(iii)於室內應用超充設施的安全性;若有評估,詳情(包括安裝超充的成本及有關充電收費估算)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楊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根據環境保護署在二○二三年修訂的《位於新建公共運輸交匯處及巴士總站內電動巴士、公共小型巴士及的士充電基礎設施的要求》指引,每個新建的交匯處內需預留足夠空間及電力供應,為交匯處內的公共運輸服務全電動化提供充電基礎設施,以便提供公共運輸服務的營運商可按其營運需要自行安裝合適的充電樁。自該指引發布以來,有一個新建公共運輸交匯處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剛於今年三月底啓用,可供公共運輸服務營運商安裝10支高速充電樁予電動專營巴士及電動的士使用,可支援21輛電動專營巴士及18輛電動的士。由於營運商尚未安裝充電樁,目前並沒有相關充電樁的成本或充電收費資料。

  高速充電樁(額定輸出功率不少於100千瓦)每支的成本(未計及安裝及提升電力設備的成本)約為30萬元。一般而言,實際安裝充電樁的成本則會因充電樁型號,其額定輸出功率及安裝地點的電力基礎設施條件等因素而有所差異。

  配合專營巴士的日常運作模式,電動專營巴士最適合在巴士車廠充電,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充電設施只供電動專營巴士在有需要時作補電之用。專營巴士營辦商已自行安排在巴士車廠安裝高速充電樁,以滿足其電動專營巴士的充電需求。

  的士方面,政府會在二○二七年年底前設置50支電動的士專用高速充電樁(視乎電動的士的實際運作情況,可以支援約300輛電動的士),其中12支已全面投入運作,餘下的38支亦已批出標書進行安裝工程。

  至於公共小型巴士(公共小巴),在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先導試驗計劃下設有三組供電動公共小巴專用的充電設施,可供目前16輛電動公共小巴充電,一組(包括一個充電弓和一支後備插入式充電樁)位於觀塘裕民坊公共運輸交匯處,另外兩組(兩個充電弓和兩支後備插入式充電樁)位於九龍塘沙福道公共運輸交匯處。 

  正如在今年二月公布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更新版》中指出,我們將透過政策導向,建設以高速充電樁為骨幹的公共充電網絡,更方便私家車車主之餘,支援包括電動公共小巴及電動的士等電動商用車的普及化。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三五年有約10 000支高速充電樁,以支援約50萬輛電動車,以滿足屆時所有電動車包括電動公共交通工具的充電需求。

  隨着充電技術不斷進步,支援高額定功率充電的電動車和充電設施已經在市場出現,預計在未來會大量增多。但值得留意的是,即使充電樁的額定輸出功率達到極高水平,實際的充電時間仍然取決於電動車本身的電池是否能承受如此高的充電功率。我們亦計劃在二○二六年在「新能源運輸基金」下推出一項新的計劃,鼓勵業界安裝功率至少達240千瓦的高速充電樁予電動商用車使用。我們會持續評估,密切留意各類電動車的增長速度及充電設施的使用率等資料,持續檢討及優化擴展充電網絡的相關計劃及措施。

  我們在綠色轉型的路上將面對電動車充電技術發展帶來種種的挑戰,包括高功率充電技術的應用安全等。政府已展開更新《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技術指引》的相關工作,目標是在二○二六年年底前完成,以配合最新的電動車發展,便利安裝不同充電設施和確保安全。
 
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