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宏志閣後續安排以回應居民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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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府在二月二十一日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後,有關宏志閣的最新情況如下:
(一)房屋局的「解說專隊」已成功接觸99%宏志閣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業權售予政府。
(二)宏志閣雖然未被大火損毁,但不少業主對日後須面對種種複雜問題,而且充滿不確定性,表示憂慮。這包括難以估計何時可以遷回宏志閣居住,以及處理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亦可能要另行聘用承建商及管理公司,並承擔高昂的維修費及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費等。
(三)不少業主亦表示火災後存有心理陰影,不想搬回原來的住所居住;亦有業主擔心宏志閣物業價值會有所減損、買賣手續會面對不少難以克服的困難等。
(四)宏志閣修葺工程複雜程度超乎預期。現時該大廈約三分之二外牆尚未鋪砌紙皮石,加上要開闢緊急車輛通道,以及重修消防系統和中央石油氣、水電等設施。因此,今年內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及採購程序,以及相關保險安排的機會極微。
政府認為在處理宏志閣後續安排時,須考慮以下原則:
(一)宏志閣本身未被大火損毁,與其他七座的情況不同;
(二)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但如果宏志閣的業主能達成高度共識,希望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亦能開放予宏志閣,政府會回應居民訴求,合理介入;
(三)政府一直強調在有關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的處理上要情、理、法兼備,並以情為先。這處理方針同樣適用於宏志閣;另外,早前提到要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有得揀」,以及除了跨區選項之外,要能夠提供大埔原區的長遠居住安排選項,這些原則亦同樣適用;
(四)若政府只能零星收回小部分單位以致未能對宏志閣的未來掌握一定的話語權,宏志閣業主需要面對的各種複雜問題,包括地契、大廈公契及公共空間等問題,仍然不會獲得妥善解決;及
(五)須仔細衡量各方面因素,包括公共資源的運用、實際操作和方案的可行性等。
在參考上述原則及審慎平衡各項因素後,政府現提出以下有關宏志閣的安排:
(一)政府早前向宏福苑A至G座單位提出收購業權方案,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收購價每平方呎10,500元,政府準備以同一價格收購宏志閣的單位。若宏志閣業主接受上述政府收購業權方案,同意出售業權,須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接受政府收購的意向。
(二)在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如果有四分之三(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三)若長遠方案亦開放予宏志閣,相關安排會與之前適用於A至G座的方案內容基本一致。當中包括:
(i)上述(一)提及的收購價;
(ii)為業主提供的多元選項,包括現金收購方案;透過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或接受「樓換樓」安排;
(iii)如業主沒有參與「特設銷售計劃」或未能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擇心儀單位,他們在出售業權並收取收購金額後的兩年內,將符合「綠表資格」,可以在第二市場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iv)在六月三十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宏志閣業主,可以第一批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樓;
(v)未在六月三十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須在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及
(vi)會安排接受政府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在十月十五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
(四)政府與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時,會加入附帶條款,若最終少於四分之三(75%)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則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畢竟政府把宏志閣納入長遠方案是建基於有不少於四分之三(75%)業主希望出售業權。
(五)若個別業主因為特殊原因(如未能釐清業權或處理遺產),未能在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或在十月十五日前簽署《買賣協議》,政府或會作個別彈性處理。
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預留40億元作為收購宏福苑A至G七座的公帑投入。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大約10億元,政府會適時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額外撥款。
房屋局的「解說專隊」會由明日(四月二十九日)起,再度接觸宏志閣各戶業主,向他們清晰解說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內容細節,並解答業主的疑問。
宏志閣各戶業主有任何疑問,可直接與「解說專隊」聯絡,或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9 8133查詢。
「解說專隊」亦會同步全速跟進A至G座的情況。目前,「解說專隊」已成功接觸該七座的絕大部分業主,當中超過七成初步表示希望將業權售予政府。政府正草擬收購法律文件,並計劃五月開始向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待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同意接受收購,雙方委任的律師便會隨即展開《買賣協議》的法律程序。至於宏志閣單位買賣的法律程序,須待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亦開放予宏志閣後才可展開。
完
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2分
香港時間18時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