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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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海軍今日(四月十四日)分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
鄧炳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國際間在司法協助上的合作,對於各個司法管轄區合力將匪徒繩之於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鄧炳強續說:「香港一直不遺餘力,透過擴大與外國司法管轄區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雙邊協定的網絡,強化本身的國際執法能力。今日簽訂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標誌兩地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根據《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香港特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香港特區與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載有國際上同類協定的主要條款及保障,所涵蓋的協助包括辨認和追尋有關的人、送達文件、取得證據、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提供資料,及沒收犯罪得益等。
已生效的香港特區主要雙邊協定(包括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載於以下網頁:www.doj.gov.hk/tc/external/international_agreements.html。
完
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