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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有關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的建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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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四月十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會)會議有關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的建議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及各位委員:
 
  我今日向委員會簡介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放債人)的諮詢總結及具體措施,以處理過度借貸問題,更好地保障市民。
 
  去年六月至八月,我們展開了加強規管放債人的公眾諮詢,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其間亦有向本委員會作簡介,並舉辦簡介會,向放債業界、專業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介紹措施細節。整體回應非常正面,普遍支持採取針對性措施處理過度借貸問題,加強規管放債人。政府一直細心聆聽社會聲音,確保政策既切合公眾期望,亦能平衡業界健康發展,我們感謝各界對諮詢的支持和提供寶貴建議。
 
  隨着今年三月十三日公布諮詢總結及具體措施,我們將分兩階段實施,即今年八月及明年六月,以確保新措施循序漸進、運作暢順。現在我簡單介紹各項措施。
 
  第一,加強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我們將規定放債人在與低收入人士訂立無抵押個人貸款協議時,須根據借款人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以及其僱傭合約剩餘期限,訂定實際貸款金額和還款期。新增牌照條件將於今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同時,我們將兩個借款人收入門檻分別由每月5,000港元調整至每月6,000港元,以及由每月5,001至10,000港元調整至每月6,001至12,000港元,以更貼近現實水平。每月收入低於(或等於)6,000港元者,「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十五;每月收入介乎6,001至12,000港元者,「還款佔入息比率」則不能超過百分之四十。此外,對於沒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我們將規定放債人按照借款人過去三個月或12個月的入息紀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其每月平均收入的基準。
 
  第二,加強保障公眾權益。現時,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或會提供貸款諮詢人。鑑於貸款諮詢人對償還貸款沒有法律責任,我們將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在申請無抵押個人貸款時提供貸款諮詢人。經修訂牌照條件將於今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第三,優化及提升借款人負擔能力評估。為提升「信資通」個人信貸資料的完整性,我們將規定所有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的放債人,須每30天內向「信資通」提供其無抵押個人貸款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新增牌照條件將於明年六月一日起實施,首六個月為試運期。「信資通」平台營運商,即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將搭建網上平台,並提供技術支援,讓放債人上傳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放債人無須承擔網上平台的開發費用。
 
  為促進放債人進行更詳細及有效的貸款申請評估,我們認為有需要推動更多放債人加入「信資通」。我們將調整放債人須加入「信資通」的門檻,即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總額由諮詢時的一億港元,下調至5,000萬港元。此外,考慮到低收入人士的借貸風險相對較高,我們進一步規定若果其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涉及每月收入低於12,000港元的借款人,放債人必須加入「信資通」。新增放債人牌照條件計劃第二階段,即明年六月一日起實施。預計約340間放債人須加入及使用「信資通」作貸款申請評估,佔整體無抵押個人貸款市場約百分之九十四。
 
  第四,優化投訴處理。公司註冊處及警方已分別設立投訴熱線,並增設「持牌放債人投訴熱線清單」,方便公眾掌握放債人的聯絡資料及投訴渠道。另外,公司註冊處會加強監督放債人處理投訴的制度及程序,確保投訴獲得妥善跟進。
 
  第五,加強宣傳推廣。我們會加強向外傭、青年及低收入人士宣傳審慎借貸的重要性,並會加強與非政府機構合作,制定理財及借貸的教育資訊,提升社會整體的理財能力,教育與監管並行,讓市民具備健全的理財觀念。
 
  第六,優化放債人規管制度。我們將修訂《放債人條例》,賦權公司註冊處統一負責放債人的發牌及監管事宜,以及在其網站發布屢次違規放債人的名單,加強透明度。我們會擬備具體法例修訂建議徵詢公眾意見。
 
  財庫局和公司註冊處現正草擬修訂相關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並已與司法機構商討分階段更新已發出的放債人牌照,以配合措施的實施時間表。我們期望社會各界繼續支持推展措施,多管齊下處理過度借貸問題。
 
  主席,我和同事,包括財庫局同事和公司註冊處黃(潔怡)處長樂意回應議員的問題。謝謝!
 
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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