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全面檢討及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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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全面檢討及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首先感謝陳曉峰議員就「全面檢討及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提出議案,以及莊豪鋒議員、管浩鳴議員、鄧飛議員、陳曼琪議員、陳文宜議員及鄧家彪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讓我們就這個議題發表及交流意見。
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一直以來致力保護兒童免受不同種類的傷害。保護兒童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門的範疇,現行多條法例均有包含保護兒童的條文,將傷害或虐待兒童的行為定為違法。我以下的發言會先聚焦簡介現行的相關法例。我與保安局副局長會就議案的修正案提及的其他議題,在總結發言一併回應。
就性侵犯行為,《刑事罪行條例》將亂倫及性罪行定為違法,而《侵害人身罪條例》則規管虐兒罪行及一般暴力罪行,以及將違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涉及襲擊、傷害或威脅傷害兒童的行為定為違法。
為進一步保護兒童,《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於二○二六年一月二十日起實施,強制社會福利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25類指明專業人員有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的法定責任。強制舉報機制為兒童編織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有助及早識別及介入虐兒個案,同時警告潛在施虐者其虐兒行為會容易被揭發,標誌着保護兒童的重要里程碑。
就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方面,《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規管兒童色情物品的印刷、製作、生產、發布、管有及宣傳等行為,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管制在香港出版或公開展示內容帶有淫褻或不雅成分的物品,禁止向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不論該物品製作時是否有使用過人工智能。
另一方面,《僱用兒童規例》禁止兒童在工業經營內受僱,以及規管僱主在非工業機構僱用兒童,為免兒童受剝削或因工作而受到妨礙學業等有害影響。
除執行上述法例外,各政策局及部門亦致力透過多管齊下的政策保護兒童,將法例的政策目標最大化。就此,勞工及福利局及社會福利署一直致力從源頭預防虐兒,並採取適當的保護兒童行動及提供適切的福利服務。
主席,今日的議案涉及多個政策局的職能範圍,我和保安局副局長會仔細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並在總結時再作綜合回應。
多謝主席。
完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