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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推動貿易文件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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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浩然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二零二五至二六年度《財政預算案》及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公布,將參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倡議的《電子可轉讓記錄示範法》(《示範法》),研究修訂法例以便利「企業對企業」(B2B)貿易文件電子化。政府已於二○二五年十二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在《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下加入新的部分,為電子提單、匯票等B2B貿易文件提供法律依據。據悉若相關文件全面電子化,預計在二○二七年至二○三六年可為業界帶來淨節省成本約349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在諮詢文件中建議,依靠《示範法》所列的因素而不引入強制性認證制度,容許市場依據業界慣例和市場需求評定貿易文件的可靠性,在不設官方認證的情況下,政府如何確保中小企能以簡便、低成本的方式證明電子貿易文件的有效性,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潛在爭議;
 
(二)政府如何評估目前香港與內地的跨境貿易文件電子化水平,以及有何進一步發展或完善跨境貿易文件電子化的計劃;及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B2B貿易文件電子化涉及較為複雜的新技術(如加密協議及區塊鏈等),可能給企業帶來技術成本,政府有否相應的支援措施,以協助中小企升級轉型?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維持有利環境,以保持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競爭力。「企業對企業」(B2B)貿易文件的電子化可減省處理時間和成本,同時提升透明度和完整性,有助促進國際貿易。但部分B2B貿易文件,例如提單、匯票等可流轉票據由於法律要求及業界習慣,現時仍主要依賴紙本方式交收。隨着科技發展日新月異,該些文件的電子化已成為新趨勢。我們希望立法建議有助業界發展切合實際需要的技術方案,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及貿易中心的競爭力。
 
  政府經參考《電子可轉讓記錄示範法》(《示範法》)以及已按《示範法》進行本地立法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主要為新加坡及英國)的經驗,早前就便利B2B貿易文件電子化的建議立法框架徵詢業界意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期剛於三月二十七日完結。我們正仔細研究收集到的意見,並會繼續與業界保持溝通,進一步完善有關建議,以期在二○二六年內提出立法建議。

  就李浩然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後,我們現回覆如下:
 
(一)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倡議的《示範法》旨在提供一套法律框架,確保電子可轉讓記錄能與其對應的紙本記錄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便利電子可轉讓記錄的使用。《示範法》以功能為本,確保電子可轉讓記錄具備實現其法律效力和功能的必要特徵,同時秉持技術中立原則,即不指定使用哪種技術或平台,從而促進跨境互通。
 
  《示範法》訂明需要以一種可靠的方法來確立一份電子可轉讓記錄可被視作等同紙本文件。在定義「可靠的方法」時,《示範法》條文提供了一系列考慮因素,例如硬件和軟件的安全性、防止未經授權存取的能力、適用的業界標準等。現時國際間就不同B2B貿易文件(如電子提單)的交收和結算在技術上未有統一標準,較為普遍的做法是在各自的司法管轄區為電子貿易文件提供一個與國際標準(包括《示範法》)一致的法律框架,讓業界視乎實際需要發展有關系統或平台。有關做法能提供必要的靈活性,以助適應快速演進的技術與商業模式,發展切合實際需要的技術方案。事實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亦未有引入強制性認證制度。
 
  然而,為了增強法律明確性,我們建議採納《示範法》所倡議「以事實證明」的方法,即若某種方法在事實上已證明可以實現其預期功能,則無需再根據因素評估的標準進行評估。
 
  在已收集的業界意見當中,大部分均支持諮詢文件中建議按《示範法》條文內的一系列考慮因素及上述「以事實證明」的方法去考慮某一方法是否可靠,無需引入強制性認證制度。我們會仔細研究所有收集到的意見,再決定未來路向。
 
(二)中國內地近年積極推動電子貿易文件的試驗和應‍用,包括經參考《示範法》和有關國際公約,於二○二五年十月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海商法》)作出修訂,為電子提單等運輸記錄提供法律地位。經修訂的《海商法》將由二○二六年五月起實施。香港在完成有關法例修訂後,便能提升有關文件與中國內地跨境可接受性。
 
  除了在法例上的兼容外,在相關試驗方面,金管局於二○二四年三月開展Ensemble項目,旨在通過沙盒試驗,讓業界探索透過區塊鏈技術建立新一代金融基建。有關試驗包括透過將代幣化技術運用至電子提單,以及透過區塊鏈追蹤貨物運送流程,在實務層面為提升跨境貿易文件電子化水平提供基礎。為進一步促進與中國內地的跨境互通,金管局於二○二六年三月與上海市數據局及國家區塊鏈技術創新中心簽訂合作備忘錄,在Ensemble項目探索跨境金融合作,包括研究如何應用電子提單等,推動兩地跨境貿易文件電子化及貿易融資。
 
(三)政府一直透過不同支援措施,推動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和提升競爭力。政府自二○一九年已整合四個中小企服務中心,即工業貿易署轄下的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香港貿易發展局的中小企服務中心、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以及香港科技園公司的TecONE,提供「四合一」綜合服務,方便中小企業在上述任何一個中心獲取諮詢和轉介服務。政府亦已於二○二○年一月設立由生產力局營運的中小企資援組,為中小企業提供能力提升服務。視乎企業的需要,中小企資援組會提供一對一科技或商業知識諮詢服務,協助中小企業提升能力,利用新技術以增強競爭力。此外,生產力局透過一站式數碼轉型顧問服務,向企業提供有關區塊鏈及結合其他相關新興技術的支援,包括以區塊鏈為基礎的系統設計、應用開發及安全評估等範疇。生產力局轄下的香港網絡安全事故協調中心亦不時發放有關網絡保安、制定數據保護政策、安全內容管理、安全帳戶管理等的建議。有關服務協助企業按實際需要,以循序漸進方式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支援B2B貿易文件電子化。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