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晚期病人的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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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永光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優質的晚期照顧服務在香港人口高齡化趨勢持續下更顯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政府為晚期疾病患者及其家屬提供的醫療及社會福利照顧服務的詳情為何;

(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紓緩治療住院服務、非住院的紓緩治療服務,以及家居紓緩治療服務的使用人次分別為何;

(三)當局有否統計,過去三年,選擇在居處(包括院舍和私人居所)離世的個案數目,以及當局對相關個案家庭提供的支援措施(例如晚期照顧服務)詳情為何;

(四)過去三年,在醫管局訂立/簽發的預設醫療指示的數目和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數目分別為何;

(五)鑑於《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條例》)將於今年年中生效,當局就落實《條例》的準備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及

(六)當局有何最新措施持續優化晚期病人照顧服務,以及提升公眾對生死教育等議題的認識和理解?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確保病人及其家屬能夠得到適切的晚期照顧服務。就此,政府致力推動紓緩治療服務的發展。現時,香港的紓緩治療服務主要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過去十年,醫管局已逐步擴展紓緩治療服務以涵蓋更多患者,包括末期癌症及器官衰竭的病人。為讓晚期病人就他們自身的治療及護理安排有更多選擇,政府亦已就《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條例》)立法,為預作決定文書(即預設醫療指示(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命令))訂立相應法律框架,並為醫護專業人員在遵循指示和命令時提供法律保障。《條例》計劃於本年年中生效,具體日期將適時公布。

  就陳永光議員的提問,經徵詢社會福利署(社署)和醫管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醫管局以「全人醫治」為宗旨,透過跨專業的紓緩治療團隊,包括醫生、護士、醫務社工、臨床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等,以綜合服務模式為末期病人和其家屬提供適切的紓緩治療服務。現時,醫管局轄下七個聯網均有為末期病人提供紓緩治療服務,涵蓋住院、會診、門診、日間紓緩治療、家居護理、哀傷輔導等服務。自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起,醫管局亦逐步加強社區老人評估小組(評估小組)的服務,推行安老院舍晚期醫護服務,支援居於安老院舍中患有末期疾病的病友。

  至於社會福利支援方面,由社署資助的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以及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均會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晚期照顧服務,由社工、護士、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組成的跨專業服務隊會評估體弱長者的需要,以為其制訂個人照顧計劃,包括是否需要為其提供晚期照顧服務。此外,長者中心亦會按需要為會員提供相關輔導及服務轉介。

(二)及(三)考慮到有部分末期病人希望留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接受護理直至離世,現時醫管局和社署會按照病人的意願及需要提供相應支援。就居家病人而言,醫管局的紓緩治療團隊會根據病人的情況,制定合適的紓緩治療方案,並提供身體、心理、社交和靈性的全人照顧,確保病人在家中也能得到妥善的護理。至於居於院舍的病人,醫管局評估小組與紓緩治療團隊及安老院舍合作推行安老院舍晚期醫護服務,為患有末期疾病的院友提供專業醫療及護理治療,並透過培訓提升護理人員照顧末期病人的技能。

  過去三年,醫管局提供的紓緩治療家居護理服務的需求按年增加,於二○二四至二五年度,有關服務人次約為54 000。至於紓緩治療服務的整體使用情況,則見下表(註二):
 
  2022-23年度(實際) 2023-24年度(實際) 2024-25年度(實際)
紓緩治療住院服務(註一)
(住院病人和日間住院病人出院人次和死亡總人數)
7 283 7 981 8 082
紓緩治療專科門診服務(註一)
(就診人次)
12 951 14 235 13 977
紓緩治療家居護理服務
(就診人次)
51 230 52 775 54 598
日間紓緩治療服務
(就診人次)
7 944 12 879  14 223
哀傷服務
(就診人次)
8 054 7 573 7 578

  離世支援為晚期照顧的其中一環,就選擇於居處離世的末期病人,我們一直為他們提供適切便利。硬件方面,社署一直支援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參照不同模式推行生命晚期照顧服務。其中,自二○一七年九月起,所有新設立的合約院舍均會設有晚期照顧護理室,讓住客於其熟悉環境有尊嚴及安詳地面對離世。社署亦鼓勵現有的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靈活運用空間以提供相關服務。法例方面,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死因條例》)(第504章),符合訂明條件的居家離世個案無須呈報死因裁判官。為讓居於殘疾人士院舍和非護養院的安老院舍的末期病人更容易選擇於居處離世,我們於二○二四年六月修訂《死因條例》及《生死登記條例》(第174章)的相關條文,訂明若該死亡個案合符法定條件,亦能獲豁免呈報死因裁判官的要求。政府一直透過不同渠道收集相關資料以掌握服務趨勢,包括透過評估小組持續收集與晚期照顧相關的服務使用數據;當中,在「賽馬會安寧頌」計劃(註三)涵蓋的安老院舍中,由二○一六年至二○二四年六月在居處離世的個案數字為27宗,而自二○二四年六月相關法例修訂生效後至二○二五年年底則有75宗(註四),可見隨着服務配套逐步完善和法例提供彈性,選擇在院舍離世的個案有所增長,反映晚期病人及家屬對這選項的接受程度正穩步提升。政府會繼續收集相關數據,並在檢視晚期照顧服務規劃時一併參考。

(四)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在醫管局訂立的指示數目按年表列如下:
年份 預設醫療指示數目
2023 1 567
2024 1 788
2025 2 070

  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在醫管局簽發的「命令」數目按年表列如下:
年份 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數目
2023 4 354
2024 4 876
2025 5 084

(五)及(六)為確保《條例》順利於本年年中實施,政府在《條例》通過後預留充足的準備期,讓醫療機構、相關部門和團體作出所需的過渡安排,相關的準備工作的最新進展綜述如下:

  在制定或更新指引方面,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已發布了「預設醫療指示之最佳實踐指引」,闡釋《條例》的應用情況和實務操作,讓醫生更掌握在制定及執行指示及命令時的法例要求。此外,醫管局已於二○二五年十月推出「臨終決策的臨床指引」,供醫護人員參考。至於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社署於二○二四年五月向院舍提供晚期照顧服務的參考指引,為院舍推展晚期照顧服務(包括制定預設照顧計劃及指示)提供實務建議。

  在專業培訓方面,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協調參與緊急救援的政府部門及相關救援團體就《條例》的法律框架向前線人員進行解説,以確保他們了解《條例》的相關條文。另外,醫管局已為各聯網員工提供相應培訓,以提升醫護人員處理預作決定文書的專業能力。

  有關指示及命令的過渡安排,在《條例》生效前所訂立的指示只要符合《條例》訂明的條件,將可繼續維持有效。除了現有的紙本指示外,我們會以醫健通作為指定電子系統,分階段推行電子指示。醫衞局正着手更新醫健通功能,並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和團體更新其電子系統,以支援首階段以電子方式儲存指示的安排。另外,為配合《條例》實施,醫管局由二○二五年十二月起逐步為病人更換訂明表格,以確保舊有命令在《條例》生效後繼續維持有效。

  在公眾教育方面,政府一直透過跨部門及跨界別公眾教育和推廣活動,促進公眾對《條例》的認識。醫衞局與「賽馬會安寧頌」及社會服務機構合作舉辦了多場社區講座,向公眾講解《條例》內容。除此之外,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亦為特定群體開展一系列生死教育推廣活動,以提升公眾對預設照顧計劃、預作決定文書、晚期照顧等議題的了解。

  醫衞局會繼續與政府各政策局、部門、醫管局,及各持份者合作,因應人口及服務需求的變化,妥善分配資源推動紓緩治療服務,同時持續深化《條例》及生死議題的公眾推廣,以配合晚期照顧服務的發展。

註一:該項數字是利用指定代碼在電腦系統收集所得,只包括紓緩治療住院和門診服務。

註二:鑑於二○二○年初香港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醫管局調節其服務以應對疫情。故在比較相關年度的醫管局服務量時,亦應將以上情況納入考慮當中。隨着香港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漸趨緩和,以及各項防疫措施於二○二三年年初撤銷,醫管局一直配合政府的復常措施,逐步推動公營醫療服務全面回復正常。

註三:「賽馬會安寧頌」計劃是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於二○一六年開展的一項晚期照顧服務項目,旨在透過大學及多個非牟利機構的合作,提升社區及院舍的晚期照顧質素。計劃涵蓋安老院舍的安寧支援、照顧者培訓及公眾教育等。由二○二四年八月起,計劃擴展至服務患有晚期病患的殘疾人士,並推出「賽馬會安寧頌:融和篇」計劃,當中計劃亦支援殘疾人士院舍安排院友在居處離世。

註四:上述提供的數據僅包含參與「賽馬會安寧頌」計劃的安老院舍,不完全反映全港所有安老院舍在居處離世的個案數字。至於殘疾人士院舍,由於「賽馬會安寧頌:融和篇」計劃仍處於初步推行階段,相關數據仍在累積中。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