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二十題: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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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小松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近年推出多項措施積極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包括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開闢新途徑以引入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護士,以及在「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新增渠道,容許符合「技術專才清單」條件的人士申請來港投身包括護士在內的八項指定技術工種。然而,有前線護士及護士學生憂慮,引入過多非本地培訓護士或會影響本地培訓護士的就業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二四年七月通過《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至今,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分別就招聘非本地培訓護士的以下資料:(a)接獲職位申請數目;(b)參與面試人數;(c)發出有條件聘書數目;及(d)上任人數;
(二)就第(一)(c)項所述獲發有條件聘書的個案中,有多少人其後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申請(a)特別註冊;(b)特別登記;(c)有限度註冊;及(d)有限度登記,以取得本地執業資格;當中獲批的申請宗數為何,並按僱用機構及申請人取得護士資格的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自「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的技術專才類別在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推出至今,就護士的技術專才類別,分別接獲和批出多少宗輸入護士的申請個案,並按僱用機構(即(a)衞生署;(b)醫管局;(c)安老院舍;(d)殘疾人士院舍;(e)護養院;及(f)其他)列出分項數字;
(四)就第(三)(c)、(d)及(e)項所述獲批申請的個案中,獲聘用人員的每月薪金水平為何,並按僱用機構類別(即(i)安老院舍、(ii)殘疾人士院舍及(iii)護養院)列出分項數字(以下表列出);及
僱用機構: _________
| 月薪範圍 | 透過「一般就業政策」獲批 | 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批 |
| 22,145元以下 | ||
| 22,145元 | ||
| 22,146元 – 24,999元 | ||
| 25,000元 – 29,999元 | ||
| 30,000元 – 34,999元 | ||
| 35,000元 – 39,999元 | ||
| 40,000元– 44,999元 | ||
| 45,000元 – 49,999元 | ||
| 50,000元或以上 | ||
| 總計 |
(五)就招聘非本地培訓護士,政府有何措施防止在「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技術專才類別的機制被濫用,以及確保衞生署、醫管局及社會福利界的僱主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二四年七月修訂《護士註冊條例》(《條例》)(第164章),增設新途徑以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即有限度註冊/登記護士,以及特別註冊/登記護士)在香港執業,以確保公營醫療機構有充足護士人手應對與日俱增的醫療及護理服務需求。
就周小松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二○二四年七月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接獲3 759宗來自非本地培訓護士申請長期服務職位,當中1 093人參與面試,101人獲發出有條件聘書,非本地培訓護士在獲發有條件聘書後須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申請註冊。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名獲發聘書並成功申請註冊的非本地培訓護士已經到任,另有141名經「大灣區醫療人才交流計劃」以有限度註冊形式到醫管局作一年短期交流的護士。衞生署至今暫未收到非本地培訓護士的申請。
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醫管局、衞生署和基層醫療署(包括地區康健中心/站)聘用的護士人手分別為30 386名、1 291名及246名,護士空缺分別為3 284名、257名及32名。大量空缺顯示公營部門護士人手非常緊張,本地培訓護士就業並無困難,反而是未能滿足服務需求,必須聘用非本地培訓護士紓緩人手短缺情況,確保醫療服務質量不受影響。
根據香港護士管理局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港共有超過75 000名註冊/登記護士,其中非本地培訓護士特別註冊/登記及有限度註冊/登記的申請及批准數字(按各聘用機構類別分類列出)如下︰
| 特別註冊 | 特別登記 | 有限度註冊 | 有限度登記 | 總計 | |
| 申請數字(註一) | |||||
| 申請人數(註二) | 41 | 0 | 393 | 297 | 731 |
| 獲批人數 | 32(註三) | 0 | 228(註四) | 142(註五) | 402 |
| 註冊/登記生效人數 | 30(註六) | 0 | 227(註七) | 137(註八) | 394 |
| 聘用機構(只計註冊/登記已生效的人數) | |||||
| 醫管局 | 30(註九) | 0 | 179(註十) | 0 | 209 |
| 衞生署 | 0 | 0 | 0 | 0 | 0 |
| 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以及其他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指明的社會服務單位等相關指明機構內工作 | 0 | 0 | 48 | 137 | 185 |
| 取得護理學資格的國家/地區(只計註冊/登記已生效的人數) | |||||
| 中國(除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十一) | 22 | 0 | 207 | 137 | 不適用 |
| 英國 | 0 | 0 | 1 | 0 | |
| 澳洲 | 2 | 0 | 3 | 0 | |
| 新西蘭 | 0 | 0 | 0 | 0 | |
| 加拿大 | 0 | 0 | 0 | 0 | |
| 美國 | 0 | 0 | 0 | 0 | |
| 新加坡 | 2 | 0 | 0 | 0 | |
| 南非 | 0 | 0 | 0 | 0 | |
| 印度 | 3 | 0 | 15 | 0 | |
| 其他 | 1(註十一二) | 0 | 1(註十三) | 0 | |
註一:申請及獲批人數為立法會於二○二四年七月通過修訂《條例》後,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數字。
註二:指資料齊全的申請。
註三:41宗特別註冊護士的申請中,0宗申請不獲批,四宗申請已撤回,五宗尚在審批中。
註四:393宗有限度註冊護士的申請中,四宗申請不獲批,10宗申請已撤回,151宗尚在審批中。
註五:297宗有限度登記護士的申請中,兩宗申請不獲批,26宗申請已撤回,127宗尚在審批中。
註六:獲批的32宗特別註冊護士中,一人的特別註冊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才生效,另外一人的特別註冊因離職而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終止。
註七:獲批的228宗有限度註冊護士中,一人的有限度註冊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才生效。
註八:獲批的142宗有限度登記護士中,一人已撤回申請,兩人的有限度登記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才生效,另外兩人的有限度登記因離職而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終止。
註九:上述人數中有13人因其他原因(如待審批工作簽證等)而須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上任。
註十:上述人數中有19人因其他原因(如待審批工作簽證等)而須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上任。
註十一:包括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其中141名為「大灣區醫療人才交流計劃」短期交流護士。
註十二:該名特別註冊護士所涉及的國家/地區為馬來西亞。
註十三:該名有限度註冊護士所涉及的國家/地區為馬爾他。
(三)至(五)上述數據顯示,非本地培訓護士只佔全港超過75 000名護士中不足百分之一,屬於極少數。政府自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在「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新增渠道,容許年輕及富有經驗的非學位中層技術專才申請來港,投身人力極短缺的八類指定技術工種,包括護士。申請者年齡須介乎18至40歲,亦須符合「技術專才清單」就指定技術工種所列明的學歷、年資和專業技能(如執業註冊或牌照)等要求。此外,按照「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現行規定,相關專才須在申請前先獲得本地僱主聘任,其薪酬待遇亦須達同類工作的市場水平。新增渠道為期三年,設有共10 000個申請名額,每項技術工種的申請配額以3 000個為限,以免個別行業規模較大的技術工種佔用絕大部分配額。
新增渠道推出以來至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間,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共接獲174宗「護士」技術工種的申請,全部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的申請。有關申請及獲批個案按僱用機構分項統計如下:
| 僱用機構 | 申請宗數 | 獲批宗數 |
| 醫管局 | 2 | 2 |
| 院舍界別 | 172 | 147 |
| 總數 | 174 | 149 |
入境處沒有就來自院舍界別的申請按院舍種類備存分項統計數字。院舍界別的獲批申請人按每月薪酬的分項數字表列如下:
| 每月薪酬 | 獲批宗數 |
| 22,000元至29,999元 | 146 |
| 30,000元至39,999元 | 1 |
| 40,000元或以上 | 0 |
| 總數 | 147 |
醫管局和衞生署會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並為非本地培訓護士提供與本地培訓護士相若的薪酬待遇。醫務衞生局會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合作,鼓勵其他《條例》下的指定機構同樣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入境處會按行之有效的機制審視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準則,有需要時會轉介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或專業機構核實申請人資歷,確保只有符合資格準則的申請才會獲批。政府正密切留意新安排的推行情況,並計劃在推行一年後進行檢討。
完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