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環署以新「會審」機制加快審批食肆露天座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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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四月一日)公布,即日起聯同各負責部門採用新的「會審」機制和精簡程序處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請,以便利營商。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 「以往申請食肆露天座位由接獲申請至批准,處理時間中位數為十二個月。新安排下,簡單直接的個案預計可於約一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並讓申請人知悉具體牌照要求。」
「另外,申請要求亦有適度放寬,例如符合條件的食肆無須為設置露天座位而增加廚房面積及洗手間設施;若設置露天座位後行人通道仍至少有三米闊,一般會視作符合道路要求等。各負責部門並會委派個案經理專責解答申請人的查詢。」
在新安排下,由於完善了申請表格,各部門可以掌握所需資料加快審批,民政事務處亦會同步進行地區諮詢。如沒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對,申請會獲原則上批准;待申請人遵辦發牌條件並經食環署和負責部門視察後,會隨即獲正式批准。同步「會審」時若有複雜的個案,相關的常任秘書長以至政務司副司長會介入處理。批出露天座位後,各部門亦會按需要進行審核,以確保沒有違規情況。
行政長官在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公布食環署和各負責部門會進一步加快審批食肆露天座位的申請,同時亦會精簡程序。在政務司副司長的領導下,食環署及各負責部門早前已精簡程序和制訂新安排的內部指引,並向業界簡介新安排。新申請安排的詳情及申請表格載於食環署網頁(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html#OutsideSeatingAccommodation)。申請表亦已載列各負責部門的查詢熱線電話。
完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