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支援內地企業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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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出海專班),以更好支援內地企業出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參與部門及機構在出海專班的明確分工,包括各部門及機構負責的具體範疇、當局如何根據其經驗及強項分工,以及跨部門合作機制詳情為何;
(二)鑑於出海專班及由律政司發起的「香港專業服務出海平台」匯聚業界夥伴及專業服務提供者,當局挑選或將相關機構納入夥伴/專業服務提供者名單的具體準則或要求為何,以及機構可否自行根據公開準則申請加入或主要由政府邀請或揀選;政府會否考慮推出特別措施提升中小型專業服務公司的參與機會,以涵蓋不同規模企業的需要;及
(三)政府會否制訂更全面和更高滲透的宣傳計劃,透過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地方商會、行業協會及網上平台等,向內地各省份有意出海的企業加強宣傳?
答覆:
主席:
就陳仲尼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律政司及相關政策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因應全球貿易格局和地緣政治不斷變化,越來越多內地企業有計劃出海以分散營商風險及擴展國際業務。為更好支援內地企業經香港有序出海,我已在去年十月成立跨局、跨部門、跨機構的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專班),作為一站式平台主動招攬內地企業經香港出海。
專班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局長督導,亦會協調各政策局、部門和機構的工作,為出海企業制訂多元支援方案。除商經局外,其他成員包括律政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投資推廣署、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集專班成員的不同經驗及專長,為內地企業提供全方位支援。專班已訂立初步工作計劃,將會聚焦招攬重點或具清晰戰略價值的內地企業經香港有序出海。
就此,專班已制定明確分工,各成員會按照各自政策和業務範疇,支援專班的工作。例如,投資推廣署擔任專班督導委員會秘書處以統籌各專班成員的工作。該署亦會通過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轄下各駐內地辦事處及貿發局的內地辦事處協作,主動與內地企業對接,並協同舉辦推廣活動;律政司會就法律服務推廣及協同金融、會計等其他專業服務方面提供意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負責就企業所需金融服務、上市融資等事宜提供意見;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及其轄下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則就創新科技和檢測驗證提供意見。由此可見,專班成員各司其職,以其專業背景及網絡一起支援內地企業經香港出海。
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進一步宣布,專班設立跨界別專業服務平台(平台),有關工作由貿發局統籌,集合法律、會計、財務及金融、檢測和認證、市場推廣等香港專業服務提供者,向內地出海企業提供個案形式的專業諮詢及支援,協助它們落戶香港和經香港擴展海外業務。貿發局籌備該平台時亦採納了律政司轄下設立的香港專業服務出海平台和出海專業服務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的意見及建議。律政司作為專班的成員,一直就專業服務事宜為專班提供意見。專家委員會匯聚香港跨專業服務出海團隊,負責推廣和支援專業服務界別,從而更好地回應內地企業對專業服務的需求。律政司將會編制並發布支援出海專業服務提供者名冊,便利企業根據所需專業服務或其行業需求,對接最適合的專業服務提供者。為確保名冊內的專業服務提供者的業務能力與服務質素,律政司會為申請者訂立相關條件,例如具備良好職業操守,並能提供出海業務的實務案例作為參考。上述出海專業服務提供者的資料亦會上載在貿發局於今年三月二十日啓動的平台,為內地企業按其需要提供一站式及全面資料。專班和香港專業服務出海平台將會繼續緊密合作,共同善用香港的專業優勢精準對接內地企業所需。
推廣方面,專班已於去年十一月在上海舉辦首個大型推廣活動,宣傳香港作為內地企業出海首選平台,獲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商務部及上海市政府領導出席,吸引逾500名企業代表參與。專班已擬定宣傳計劃,會繼續經駐內地辦事處、投資推廣署駐內地的招商引才專組及貿發局的內地辦事處,並聯同商會和行業協會等,在香港和內地舉辦不同產業主題的推廣活動。此外,專班亦會籌備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率領的外訪考察團,讓有計劃出海的內地企業到訪海外市場了解當地情況。
另一方面,商經局在今年二月與國家商務部簽署備忘錄,以加強與內地在海外綜合服務領域交流合作,提升服務內地企業出海的能力。該備忘錄亦明確支持上述由貿發局成立的專業服務平台,為內地出海企業提供服務。
專班會充分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以香港所長貢獻國家所需,將出海服務發展成香港經濟的新增長點,同時促進香港各專業和商業服務的蓬勃發展。
完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0分
香港時間13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