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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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二六年三月第一百五十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進一步修訂就26吉赫及28吉赫頻帶(26/28吉赫頻帶)內指配用作提供大規模公共流動服務頻譜的網絡及服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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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考慮26/28吉赫頻帶內用作提供大規模公共流動服務頻譜的其中三個受配者,即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和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統稱「頻譜受配者」)共同提出的要求後,通訊局決定進一步修訂向它們施加的網絡及服務責任,將三個網絡及服務里程碑每個延後約15個月。在作出是次修訂後,頻譜受配者須在二○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成設置和營運最少須設置的無線電裝置總數的兩成(即500個無線電裝置),另在二○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增設三成(即750個無線電裝置),以及在二○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增設餘下的五成(即1 250個無線電裝置)。因此,為保證頻譜受配者履行提供網絡及服務責任而收取的相關履約保證金年期亦會作相應調整。

  鑑於現時市場上缺乏26/28吉赫頻帶的無線電網絡設備和用戶裝置的供應,加上尚未有使用該頻段作大規模應用的需求,通訊局在審視最新情況後決定接納頻譜受配者提出延後完成有關網絡及服務責任的要求。至於頻譜受配者在指定期限內須設置和營運總數不少於2 500個無線電裝置的要求,則維持不變。



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