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文化推廣計劃」四月一日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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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計劃,為期三年,合共預留3,000萬元予本地同鄉社團申請。計劃自二○二四年四月起實施,至今已推行兩年。民政總署會於二○二六至二七年度繼續推行計劃,並以團結在港鄉親為工作重點,預留1,000萬元專項撥款,供同鄉社團申請資助以舉辦各式活動,助力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弘揚愛國、愛港、愛鄉的精神。
任何在本地註冊、享良好聲譽及往績、一向致力於推廣家鄉文化及促進香港與家鄉交流以弘揚愛國、愛港、愛鄉精神,並具備舉辦相關活動經驗的同鄉社團,均可提交申請。申請團體可籌辦與推廣家鄉文化和傳承、團結在港鄉親,以及促進兩地交流等有關的活動。活動形式不限,只要性質為非牟利並符合計劃目標,便可申請。一般而言,每項活動的最高資助額為20萬元;超逾撥款上限的申請,會視乎其活動規模、創意及內容等作特別酌情考慮。
民政總署將舉辦簡介會,向合資格申請團體介紹計劃詳情。本年度申請的截止日期為四月三十日,如有查詢,可透過電郵(clansmen@had.gov.hk)與民政總署聯絡。
完
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0分
香港時間15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