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程序明日起進一步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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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一項由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只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領養小孩之用。現時所有申請人可經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www.es.police.gov.hk)遞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用、預約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或九間指定警署套取指紋,以及查詢申請進度。
由明日起,申請人如符合以下列明條件,即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
- 以「智方便」戶口透過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及
- 申請目的並非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事務(例如:領養小孩)有關。
在特殊情況下,符合以上列明條件的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到相關地點提交指紋。
新措施實施後,符合列明條件的申請的處理時間將由28日縮減至15日。有關新措施及申請詳情,請參閱警務處網站(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cert_no_crime.html)。
完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