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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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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委任蕭淑瑜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有關任期為兩年,由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二八年三月三十日止。

  政府發言人表示:「蕭女士為法律專業人士,在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亦具有豐富知識。我們歡迎蕭女士加入調解中心董事局,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董事黃錦輝議員在過去六年來為調解中心所作出的貢獻。」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金融糾紛調解計劃,主要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在訴訟以外提供獨立且費用相宜的途徑,解決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其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的組成包括一名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的行政總裁。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