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九題:優化人才入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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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仲尼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港目前透過七項人才入境計劃(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計劃)、一般就業政策(適用於非內地居民)、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適用於內地居民)、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以及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吸引全球人才來港發展。據報過去幾年透過該等計劃獲批來港的人才中,來自內地的人才佔較大比例,而海外人才的比例則相對較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透過七項人才入境計劃獲批來港的申請人中,內地申請人及內地以外的海外申請人的數目及所佔比例分別為何,並按申請人所屬地區或國家(特別是東南亞國家聯盟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有否評估各項人才入境計劃下內地申請人比例偏高的原因;
(二)當局有否計劃優化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吸引更多內地以外的海外人才來港,例如按人才短缺情況調整資格準則、為海外申請人提供審批便利或生活支援、分階段開展香港未來人才需求調查研究及與高等教育機構合作準備相關產業人才儲備等;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意見指出,經高才通計劃獲批來港人才,首次可在港逗留24個月或36個月,但其間並無居港日數要求,而在申請續簽時亦只須證明已在港受聘或開辦/參與業務等,當局會否考慮為此類來港人才引入最低留港時間要求、收緊續簽審核條件或要求申請人續簽時提交居港日數紀錄等,以確保來港人才長時間留港為本地經濟作出貢獻;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外來人才來港發展可紓緩人力短缺的情況,豐富本地人才庫,帶動產業發展,為香港作出經濟貢獻。政府正推行各項不同定位的人才入境計劃,積極招攬多元背景的人才來港,建立優質人才庫以配合香港發展所需。自政府於二○二二年年底起推出一系列招攬人才措施以來,截至今年二月底,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已成功吸引近28萬世界各地不同界別的人才來到香港工作和發展。國際管理發展學院發布的《2025年世界人才排名》中,香港的排名攀升至全球第四位,創歷史最高,充分反映本屆政府「搶人才」政策方向正確。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共收到近60萬宗申請,逾41萬宗獲批,當中中國內地人才約30萬宗,持非內地護照的人才近11萬宗,即約四分之一的人才來自內地以外的國家/地區。至於以吸納高收入或頂尖學府學士畢業生為目標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計劃),過去三年共收到逾15萬宗申請,當中逾12萬宗獲批。B類及C類的申請者當中約四成(約38 000名)畢業於海外頂尖大學的學士課程,他們具備國際視野和良好的專業素養。
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獲批個案按申請人所屬地區的分項統計數字載於附件。
內地申請人在部分人才入境計劃下比例相對較高,主要反映香港與內地經貿往來頻繁,在語言、文化及地理上有緊密連繫,促進北上南下人才雙向流動。同時,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及兩地深層次合作,亦令相關申請數目有所上升。然而,作為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香港的獨特優勢對全球人才有強大吸引力,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會繼續積極向全球推廣香港優勢,招攬國際人才。
(二)政府於二○一八年制訂首份人才清單,旨在更有效及聚焦吸引全球不同行業及專業領域的高質素人才。政府在制訂人才清單時已考慮有關專業是否難以在本地就業市場覓得有關人才,以及是否無法通過本地培訓適時培育所需人才。政府最近一次於二○二五年三月一日對人才清單作更新,加入與推動「八大中心」相關的產業,涵蓋專業新增九項至60項。現時,人才清單應用於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經上述計劃申請來港的人士如屬於人才清單上的專業,可獲入境便利。僱主如果在一般就業政策下申請輸入非內地人才,而所涉職位屬清單表列的專業,則毋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即可直接提出申請,縮短招聘外來人才的時間。另外,符合清單要求的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海內外申請人經評核後,可在計劃下的綜合計分制獲優先考慮。
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本港人力市場的發展。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於二○二四年十一月發布「2023年人力推算」報告,以二○二三年的情況為基準,詳細推算及分析17個選定產業至二○二八年的人力的情況、高需求職業及重要技能,推算結果已提交給各政策局及部門作參考,以協助制定相應策略和措施,應對人力短缺的挑戰。此外,推算結果亦有助學界制定針對人力短缺行業的中期人才培訓策略,以配合香港的發展需求。
勞福局已經開展人力推算的中期更新工作,以二○二五年的最新情況為基準,聚焦分析環球及本地發展,包括經濟環境變化及人工智能和業務數碼化的迅速普及等對未來人力前景的影響。中期更新的結果預計於二○二六年第四季公布。
政府會持續透過人力推算及跟進調查,動態監察人力變化,不時因應人才需求檢視人才清單和各項招攬人才措施,同時積極加強外訪及海外宣傳,以繼續吸引及支援更多國際多元人才來港發展。
(三)經高才通計劃獲批來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三年(A類申請)或兩年(B類及C類申請),在港期間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有關安排旨在吸引人才來港探索機遇,因此並無就經由高才通計劃來港的人士首兩年或三年在港的逗留時間施加要求。
當來港高才提出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申請人須向入境處提供可信納的資料及文件,包括其僱傭合約、營運業務的證明及帳目、稅單等,證明其已在港受聘並能從中獲得穩定收入,或已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入境處會按行之有效的機制,審視申請人是否符合相關續期資格準則,過程中會考慮申請人的薪酬福利或其業務營運及發展情況、其工作或業務帶來的經濟效益(例如在香港所繳納的稅款),以及其留港的時間等各項因素。政府將持續密切關注高才通計劃的續簽申請情況,掌握來港高才的就業動向和發展狀況。
完
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