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環署打擊非法出售熟食的無牌小販(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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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三日)表示,署方於剛過去的週末在全港各區展開連串突擊行動,針對街頭非法擺賣熟食的小販,特別在人多擠迫如外傭聚集地點加強執法。行動中,食環署人員於中西區、灣仔區及旺角區共拘捕四名外籍人士,涉嫌無牌販賣及在公眾地方構成阻礙,並提出共七宗檢控。由於懷疑涉案人士同時違反入境條例,案件已轉介入境事務處跟進。
發言人表示,行動中共檢獲近150公斤食物,包括甜點、烤魚、炸物、飯盒、醬汁、即沖飲品等。為確保食物安全及保持環境衞生,署方會以情報主導,靈活運用不同執法策略,針對高風險地點加強巡查及進行突擊行動。食環署人員亦向外傭派發宣傳單張,提醒他們勿進行無牌擺賣,並講解相關法例及違規後果。
食環署一直以情理兼備的原則處理無牌小販問題。然而,若涉及售賣熟食、來源不明、過期、禁售/限制出售食物,食環署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包括不作警告而即時拘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今年首兩個月,署方就相關違法行為共提出28宗拘控,並檢取逾240公斤問題食品。
根據相關法例,無牌販賣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引致阻塞通道,另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此外,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凍肉、刺身和壽司),或出售過期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呼籲市民切勿光顧來歷不明或街頭非法擺賣的食物;若發現有小販售賣可疑食物,可向食環署舉報,署方會即時跟進。
食環署重申會繼續不遺餘力打擊無牌小販活動,尤其是涉及出售食物的違法行為,並呼籲市民共同合作,維護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
完
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