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年第四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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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九日)表示,政府在二○二五年第四季共收到16 107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296 727宗(包括入境事務處因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申請而索取資料),當中有16 864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7 132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或未能證實或否認是否有該等資料。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1 278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271 453宗,當中267 875宗(即98.7%)獲提供全部(264 511宗)或部分(3 364宗)所需資料,有3 578宗(1.3%)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二五年第四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12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10宗投訴個案,其中兩宗在查訊後終結(沒有不足之處),以及八宗申訴經評審後終結。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七宗個案。



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