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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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議程內的議案。
 
  這決議案旨在申請臨時撥款,使政府在二○二六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2026年撥款條例》實施前的一段期間,能繼續獲得所需資源以提供各項服務。這是必要的程序,具體安排與近年的做法一致。
 
  按照今年《財政預算案》的時間表,立法會將於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的會議上恢復《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及於四月二十九日的會議上進行三讀。因此,《2026年撥款條例》將不會於四月三十日前實施。為確保在今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時,政府不會因缺乏資源而需要停止提供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衞生、保安等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我們有必要提出這項動議。
 
  根據二○二六至二七年度開支預算所列的備付款額,我們按照決議案第四段的規定,決定每一分目所申請的臨時撥款額。綜合各分目的需要,我在致辭文本的註釋中提供了每一總目下初訂的臨時撥款額。總體而言,臨時撥款額可應付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需要。在《2026年撥款條例》實施前,政府可動用的臨時撥款額合計為1,817億940萬2千元,約相當於《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下撥款總額6,524億7,074萬6千元的百分之二十八。就經常開支分目來說,我們一般會申請全年撥款的百分之二十作為臨時撥款。至於非經常開支及非經營開支分目,由於屬不定期的款項,申請的臨時撥款額為預算草案所示備付款額的百分之一百。
 
  政府每天均要支付大量財政資源提供公共服務項目。單在二○二六至二七財政年度的首星期,我們須支付的主要開支將超過128億元,當中包括:
 
(一)給予醫院管理局約85億元的資助金;
(二)向約10萬個綜援受助家庭及約13萬名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士發放合共約14億元;
(三)向教資會資助大學發放約17億元補助金;
(四)向約720所幼稚園發放約5億元資助金;以及
(五)向退休公務員發放約7億4千萬元退休酬金。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支付合約員工的薪金和供應商的應付帳目等。
 
  為確保政府能如常運作,我希望議員今天支持這項動議。臨時撥款決議案通過後,我們亦需時完成包括刊登憲報及簽發臨時撥款令等相關程序,才能令政府部門可於四月一日起如常支付所需開支。
 
  根據這項決議案,財政司司長可在不超越上述臨時撥款總額的情況下,更改任何開支分目下的臨時撥款額,但更改後的款額,不得超過在二○二六至二七年度開支預算中為有關分目所預留的款額。為了增加透明度,一如往常,倘若財政司司長需要行使這項權力,政府會在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反映。
 
  在《2026年撥款條例》獲得通過並實施後,臨時撥款將納入其下。
 
  主席,我謹此提出議案。



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