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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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落實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的印花稅措施,將款額或價值超過1億元的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稅率,由百分之四點二五調高至百分之六點五。根據本財政年度首10個月的交易數據,措施預計只會影響約百分之零點三的住宅物業交易,政府每年的收入將增加約10億元。
為實施這措施,《條例草案》將修訂從價印花稅第1標準第1部及第2標準的稅率。此外,為使不同的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條例草案》將新增從價印花稅第3標準稅率,並修訂《印花稅條例》的部分條文,令第1標準第1部及第2標準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3標準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稅率與現時一樣及不受影響。
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新稅率將追溯至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適用於在當日或之後簽立的交易文書。在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至獲通過條例刊憲這段期間簽立的文書,將須於條例刊憲後三十天內繳付印花稅差額。
一直以來,為了防止有人分割物業交易以降低印花稅稅款,如果兩宗或以上的物業交易有關連,便可能構成「一宗更大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的一部分」,稅務局會按照這些交易的總交易額或總價值計算印花稅。《條例草案》不會改變這個既定安排。換言之,調高的最高稅率(即百分之六點五)同樣適用於總交易額或總價值超逾1億元的「一系列物業交易」個案。
政府注意到是次印花稅稅率調整在現時一貫就「一系列物業交易」的處理安排下,或會增加收購住宅物業作重建的成本。政府會與相關持份者保持溝通,探討有否其他優化安排。
我懇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落實這項有助增加政府收入、體現「能者多付」原則的措施。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完
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