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積極審查醫療費用減免個案 謹慎守護有限的公共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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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七日)表示,正按機制審查已批核的醫療費用減免個案,以確保有限的公共資源獲妥善運用。
自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於今年一月一日實施以來,截至三月十三日,醫管局共批出接近20萬宗費用減免,包括107 348宗已完成評核後批出減免證明書的個案,以及92 491宗有條件減免的個案。獲有條件減免的申請人需要在三個月內補交相關證明文件作審查,以證明申請人有確切的經濟困難。至今有約24 000宗有條件減免個案已完成補交證明文件的程序。在審查過程中,醫管局發現超過640宗申請並不符合申請資格,大部分涉及入息或資產超出限額。
醫管局發言人說︰「其中一宗個案涉及一個三人家庭,申請時報稱家庭沒有入息及只擁有43萬元資產,申請後獲發有條件全額減免。經審查補交證明文件後,確認部分資產未作申報,家庭實際擁有逾86萬元資產,超出適用於該個案682,000元的資產限額。醫管局已取消有關病人獲發的有條件減免,並要求申請人清繳所有應繳的醫療費用。」
發言人亦引述另一個案︰「個案為兩夫婦,當中病人為75歲以下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太太有全職工作。受惠於改革後的長者生活津貼簡化申請程序,太太無須繳交任何有關收入的證明文件。但經審查後,專隊確認家庭擁有逾63萬元資產,證實超出醫療費用減免下562,000元的資產限額,並不符合減免資格。」
醫管局強調,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後,政府資助率仍為約95%。在「能者共付、輕症共付」原則下,醫療費用共付率為約5%。費用減免機制的設立是為提供更多公共資源,進一步幫助有真正經濟困難的病人,讓「貧者免付」。因此,醫管局必須小心審查每一宗申請,亦必須要求申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經濟證明文件,包括可動用的現金保險或香港賽馬會的投注戶口紀錄,以確保審查過程公平、公正,讓真正有需要的病人獲得合適的幫助。
發言人補充,醫管局一直謹慎守護有限的公共醫療資源,小心審查每一宗醫療費用減免的申請,亦會抽樣覆核獲批的個案,確保醫療費用減免用於真正有需要的病人身上。如果在審查的過程中發現有欺詐成分,醫管局會嚴肅處理,要求申請人清繳所有應繳的醫療費用,並將個案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醫管局自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實施後,一直採取不同措施加強保障貧、急、重、危病人,確保有需要的病人,不會因為經濟原因而未能接受所需的醫療服務。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是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有需要的病人在接受審查確認有經濟困難(或其他非經濟因素)後,便可獲發最長18個月的醫療費用減免,大大減輕負擔,確保不會有病人因病致貧。
完
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
香港時間18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