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收費調整五月十五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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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十三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以修訂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下的12項費用。新收費將於五月十五日生效。

  有關詳情如下:
 
費用項目詳情 現行費用(港元) 調整後費用(港元)
提供登記冊內記項或其摘錄的未經核證複本 每頁或每頁的部分
1
每頁或每頁的部分
1.5
申請批給牌照 3,310 3,810
就每多一個營業處所,另加 2,220 2,440
就每一個須判定是否適當人選的人,另加 860 945
申請牌照續期 790 910
就每多一個營業處所,另加 355 410
就每一個須判定是否適當人選的人,另加 860 945
申請要求批准擔任持牌人董事 就提出申請所關乎的每一人
860
就提出申請所關乎的每一人
945
申請要求批准擔任持牌人最終擁有人 就提出申請所關乎的每一人
860
就提出申請所關乎的每一人
945
申請要求批准擔任持牌人合夥人 就提出申請所關乎的每一人
860
就提出申請所關乎的每一人
945
申請要求加入新的營業處所 每一新的營業處所
2,220
每一新的營業處所
2,440
申請要求在特定處所經營金錢服務 每一營業處所
2,220
每一營業處所
2,440

  政府的政策是根據「用者自付」原則,將各項政府收費的水平,大致訂於足以全數收回公共服務成本的水平。

  按二二六至二二七年度價格水平進行的成本檢討顯示,其中11項收費現時的成本收回率為60%至76%,另有一項影印費用則需調整以符合政府的標準收費。根據政府調整收費的一般指引,該影印費用將調高至每頁1.5元,而其餘11項費用增幅為10%至15%,款額變動為55元至500元。

  上述收費自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於二一二年四月一日實施以來一直未有調整。

  香港海關會繼續致力提高效率和精簡程序,以控制服務成本。如有查詢,歡迎致電3742 7742或電郵至msoenquiry@customs.gov.hk與香港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聯絡。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