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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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三月三日至今日(三月十一日)展開代號「晴空」的執法行動以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成功搗破一個利用航空旅客走私香煙的跨國犯罪集團,檢獲共約一千零九十萬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共約四千九百萬元,應課稅值約三千六百萬元,拘捕三十名涉案人士。
   
  ​因應有私煙犯罪集團利用航空旅客攜帶私煙入境,海關加強在機場打擊走私香煙及市內掃蕩相關私煙貯存倉庫的執法力度。
   
  行動期間,海關於機場偵破十八宗旅客走私香煙案件,檢獲共約八十萬支懷疑私煙,拘捕十八名由東亞和東南亞地區飛抵香港的入境旅客,年齡介乎二十九歲至六十三歲。
   
  海關對相關案件進行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發現有私煙集團利用工業大廈及偏遠的鐵皮場作為私煙貯存及分銷倉庫,將私煙重新包裝以供應區內或運送至物流場再轉口至其他煙草稅較高的地區圖利。
   
  海關遂於市內進行一連串的打擊行動,在四個位於屯門及葵涌的工業大廈單位及一個位於新田的鐵皮場內,搗破共五個懷疑私煙儲存倉庫,檢獲共約一千零一十萬支懷疑私煙,並拘捕十二名年齡介乎三十三歲至六十六歲的涉案人士。
   
  被捕人士中有二十人因處理、管有未完稅香煙或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已被落案起訴。
   
  此外,海關於去年第四季在機場拘捕共四十九名走私香煙入境的航空旅客,其中四十七人已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處監禁四星期至九個月。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相信是次行動有效從源頭打擊及堵截市內的私煙供應鍵。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嚴厲打擊私煙活動。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