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六萬六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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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全通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今日(三月五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六萬六千五百元。
 
  上述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一名僱員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亦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向該名僱員支付年終酬金及年假薪酬,合共約一百一十二萬二千元。上述公司亦沒有根據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指定日期後十四天內向該名僱員支付合共約一百一十九萬八千元的裁斷款項。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及終止僱傭合約的補償給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26年3月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