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二十一題:規管青少年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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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規管青少年飲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不論其業務是以何種形式運作,必須在開始經營業務起計一個月內辦理商業登記,而須辦理商業登記的「業務」包括為圖利而從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務、工藝、專業、職業或其他活動;政府有否抽查現時在網購及二手平台經營買賣酒類的店鋪有否進行商業登記;如有,相關抽查行動的詳情為何;
(二)鑑於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於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開始執行《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條例》),以禁止任何人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滿18歲人士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過去五年,每年控煙酒辦根據《條例》在店鋪及處所作出的巡查及執法的詳情(包括相關執法人員的實際員額、巡查數字及被判罰款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
(三)鑑於《條例》規定就網上售賣酒類,如通過遙距分發(例如以短訊、群組簡訊、網站、電話或郵寄等形式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必須以合理及清晰可閱方式展示訂明通知,或以錄音播出或口頭讀出訂明通知的內容,但有意見指上述措施或未能防止未滿18歲人士從網購平台購買酒類,過去五年,每年控煙酒辦針對網購平台進行執法的數字及被判罰款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當中有多少宗個案被發現違反上述訂明通知的規定;有否採取「放蛇」行動;如有,相關數字為何;
(四)自《條例》實施以來,政府有否研究本地青少年的酗酒情況為何;如有研究,青少年酗酒數字有否呈下降趨勢;政府有何措施應對青少年酗酒情況;及
(五)現時本地飲酒情況為何;政府有否評估是否已達到《邁向2025:香港非傳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動計劃》中「在二○二五年或之前,成年人暴飲與有害的飲酒行為及青少年飲酒的普遍率相對降低至少10%」的目標;如有評估而結果已達標,政府會否訂立新的目標;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未達標,有何計劃作出改善?
答覆:
主席︰
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指出,有害使用酒精是導致200多種疾病、損傷和其他健康狀況的重要風險因素。有害使用酒精與一系列健康問題的風險有關,例如精神和行為障礙(包括酒精依賴),以及主要非傳染病(例如肝硬化和部分癌症等)。除影響健康,有害使用酒精還可對個人、家庭以至整個社會帶來沉重負擔。世衞建議各地政府應加強應對措施,減低酒精相關危害,藉以預防及控制非傳染病。減少酒精相關危害是本港防控非傳染病的一個重要優先行動範疇。
就陳克勤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衞生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任何人士如在香港經營業務,不論是實體或網上業務,均須遵守《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業登記。税務局不時查核網上進行的交易有否遵行《條例》的規定。税務局會查看有關交易的細節,包括(i)貨物的採購、推廣、銷售和運送,(ii)貨款的收取及支付,以及(iii)這些交易的目的、規模、持續性和進行地點等相關情況,以確定有關交易是否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
根據《條例》第15(1)(c)條,任何人士如沒有按《條例》的規定,就其在香港經營的業務申請商業登記,即屬犯法,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如發現有網上活動(包括酒類交易)構成在香港經營業務而未根據《條例》辦理商業登記,税務局會勸諭有關人士盡快為該業務辦理商業登記,並會在有需要時提出檢控。
(二)《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109B章)第5部(《規例》)禁止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根據《規例》,任何人不得在業務過程中,包括當面或遙距,向未成年人銷售或供應酒類飲品。該規例亦要求在業務過程中,透過當面分發,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的商戶,須在處所當眼處展示合乎規例要求的訂明通知。二○二一至二○二五年間,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共進行了超過78 000次巡查,查核零售商有否遵從上述法律規定,以及在接獲情報或投訴後進行調查和採取執法行動。同期,控煙酒辦共接獲109宗涉及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的投訴。經過進行便裝巡查和調查跟進,未有發現違例事項。就展示訂明通知的規定,控煙酒辦則向違例者發出共12張傳票,其中9張傳票經法院定罪,罰款介乎1,800元至2,500元。
有關控煙酒辦根據《規例》在過去五年於店鋪及處所作出的巡查及執法數字載於附件一。
控煙酒辦前線執法人員的核准編制為125人。由於相關執法人員同時執行控酒和控煙的工作,故人手安排未能分項列出。
(三)任何人如透過遙距分發售賣或供應酒類予他人,必須展示或播放訂明通知,表明根據香港法律,不得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此外,在銷售或供應前亦須收到買方或收受方的年齡聲明,而當中沒有情況讓銷售或供應方合理地懷疑該聲明是虛假的,即使被控亦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控煙酒辦會進行網上巡查,如發現未有妥善執行上述規定的情況會作出跟進。二○二一至二○二五年間,控煙酒辦共進行了超過2 600次網上巡查及發出超過600封勸喻信,絕大部分網站在收到勸喻信後均表現合作。有關控煙酒辦根據《規例》在過去五年針對網購平台所作出的巡查及執法數字載於附件二。
至於喬裝取證行動(即俗稱「放蛇」),參與行動的必須是獲委任的相關執法人員,他們受嚴格規矩管制,亦需要經過訓練、認識法律下的規限,並可應付突發情況。由於現時《規例》所規管的罪行涉及向未成年人作出的行為,以「放蛇」形式取證並不適合。衞生署鼓勵公眾向控煙酒辦提供資料,控煙酒辦人員在收到情報或投訴後會進行巡查,採取執法行動。
(四)和(五)政府於二○一八年推行《香港非傳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動計劃》(《策略及行動計劃》),重點關注非傳染病和其共通行為風險因素(包括酒精傷害、不健康飲食、缺乏體能活動等),從而全方位推廣健康生活模式。《策略及行動計劃》的其中一個目標是在二○二五年或之前,將成年人暴飲與有害的飲酒行為(即其飲酒情況具危害性/依賴性)及青少年飲酒的普遍率相對降低至少10%。
現時,保安局禁毒處定期向高小至大專程度的學生進行調查,收集有關青少年飲酒、吸煙及吸食毒品的資料。根據保安局禁毒處的「學生服用藥物情況調查」研究報告,自從《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於二○一八年實施以來,青少年飲酒的普遍率呈現下降趨勢,並已達到《策略及行動計劃》下與青少年飲酒普遍率相關的目標。相關數字表列如下:
| 《策略及行動計劃》有關降低青少年(註一)飲酒普遍率的指標 | 2011/12年 | 2014/15年 | 2017/18年 | 2020/21年 | 2023/24年 |
| 曾經飲酒 | 56.0% | 56.2% | 56.7% | 47.5% | 40.4% |
| 在過去12個月內曾經飲酒 | 41.0% | 41.3% | 42.3% | 32.8% | 27.9% |
| 在過去30日內曾經飲酒 | 18.4% | 20.2% | 21.2% | 16.7% | 14.3% |
資料來源:保安局禁毒處進行的「學生服用藥物情況調查」
此外,衞生署現時大約每五年進行一次人口健康調查,期間亦會進行健康行為調查,了解香港市民的健康狀況及與健康相關的行為,當中包括飲酒行為。根據衞生署二○二三年度的健康行為調查,成年人(18歲或以上人士)每月暴飲(即在同一場合連續飲用最少五罐啤酒、五杯餐酒或五杯烈酒)至少一次的年齡標準化普遍率,與二○一四/一五年度人口健康調查基線數據相比有所上升,但仍保持在低水平。根據世界衞生組織二○一九年數據,全球15歲或以上人士中17%曾在過去一個月內暴飲至少一次,相比之下,香港的暴飲相關數字較低。香港的暴飲相關數字表列如下:
| 《策略及行動計劃》有關減少酒精相關危害的指標 | 2014/15年度 人口健康調查 |
2020-22年度 人口健康調查 |
2023年度 健康行為調查 |
| 成年人(18歲或以上人士)每月暴飲(註二)至少一次的年齡標準化普遍率 | 2.4% | 2.2% | 2.9% |
二○二五/二六年度人口健康調查已於去年九月正式開始,並預計於二○二六年尾有結果。政府會以有關數據,檢視《策略及行動計劃》的目標及成效。
在《策略及行動計劃》下,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包括宣傳教育、執法、推廣飲酒篩查等,以減低酒精相關危害,包括:
(i)衞生署於二○二二年起開展「認清酒害」宣傳教育運動,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市民認識飲酒的健康風險。衞生署亦透過網站,向市民傳遞酒精相關危害的資訊,以及提供線上飲酒行為風險評估、個人化健康建議、自助工具和健康教育資源等,鼓勵飲酒人士為健康着想改變自己的飲酒行為。
(ii)衞生署向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建議「飲酒篩查及簡要介入工具」,包括為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的人員舉辦網上培訓,鼓勵他們恆常使用「飲酒篩查及簡要介入工具」,以便及早識別和協助高危飲酒人士及為懷疑有酒精依賴人士提供轉介。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為市民提供基層醫療服務,其中健康人生計劃是一項以實證為本和全面的健康策略,強調預防和個人化需要,就市民人生不同階段的健康需要作出指引,協助市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包括透過健康風險評估及早識別和介入高危飲酒行為,以及提供預防酗酒建議等,以提升香港市民的整體健康。
(iii)衞生署亦資助非政府機構推出「戒酒輔導服務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由二○二四年四月八日起提供服務,為期兩年,向懷疑有酒精依賴的香港居民提供免費輔導服務,當中包括三個部分:初步評估、實證為本的個人輔導介入,以及隨後的評估跟進。
(iv)針對青少年飲酒的情況,衞生署除了於二○一八年開始執行《201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以防止青少年接觸酒類,自二○一六年起亦推行「年少無酒」活動,加強宣傳和教育未成年人士切勿飲酒,保護年輕人免受酒精危害。活動內容包括編制健康教育資源,推出針對年輕人的宣傳短片,並與服務青少年的團隊及非政府組織合作,向培訓人員提供訓練,並協助舉辦相關的健康教育活動,以進一步向社區中的青少年傳遞有關信息。為配合新宣傳短片及海報發布,最新一輪的宣傳活動已於二○二五年展開,並透過社交媒體、住宅大廈大堂電視宣傳網絡、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衞生署及其他政府部門轄下場地進行推廣,以提升覆蓋面和觸及率。
衞生署會繼續透過不同方法減低酒精相關危害及透過定期調查密切監測本地飲酒情況。
完
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