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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打擊圍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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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芙蓉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樓宇維修的圍標問題積弊已久。有研究指出,圍標造成本港社會每年40億元至250億元的損失。因此,有意見認為強化和完善樓宇管理和維修監管,以及加強市場競爭、監管及透明度至為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每年廉政公署、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共接獲多少宗有關住宅大廈維修工程懷疑圍標的舉報及投訴,當中查明屬實的個案宗數為何,以及有多少宗個案被檢控(及該等個案每宗所涉工程金額為何)(以表列出);
 
(二)據悉現時不少業主因某些原因而未能親身出席業主大會。政府會否參考新加坡等地區的經驗,研究在「智方便」建立官方電子投票平台,並推行須實名參加的網上業主大會,允許業主自行選擇參與會議的形式,並親自以電子方式投票,以便利業主更好參與大廈管理事務及決策;
 
(三)鑑於多個國家及地區將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但目前本港的圍標行為只受《競爭條例》(第619章)監管,並只屬民事性質,違例人士或企業只會被判罰款,當局會否考慮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經驗,將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及提高相關罰則,以提高阻嚇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民政事務總署、屋宇署、機電工程署、香港消防處及警務處等部門在打擊圍標工作上的詳細分工和職責分別為何;政府將如何加強各部門在住宅大廈維修方面的監管角色,以杜絕圍標行為?
 
答覆:
 
主席:
 
  打擊樓宇維修圍標需要在政策與執法方面,由多個政府部門及機構共同參與和從多方面入手,包括防止反競爭和賄賂行為、樓宇管理、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運作、工程採購、工程規管等多重環節,涉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廉政公署、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及其他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範疇,以及所屬的政策局。

  就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保安局、競委會、廉政公署及市建局,現分別回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廉政公署就樓宇維修工程(註)涉及懷疑圍標的舉報數字載於下表。於過去五年間,廉政公署就涉及樓宇維修工程的貪污案件,多次採取大型執法行動,並合共拘捕了138名人士,主要的行動詳情載於附件。
 
年份 涉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貪污舉報
2021年 11
2022年 6
2023年 20
2024年 12
2025年 24
總數 73
註:這些樓宇維修工程大部分涉及住宅大廈,其中亦包含少數工商業大廈。
 
  警務處及競委會則未有就樓宇維修工程懷疑涉及圍標的投訴及相關個案編製分項數字。
 
(二)民青局一直鼓勵業主積極參與大廈管理事務,包括親身出席業主大會。同時,局方亦歡迎在大廈管理的工作中適當地應用科技,例如以電子方式保存紀錄。至於容許以非實體的形式出席業主大會及進行電子投票,局方亦關注技術考量及運作成本,以及不同背景的業主的能力等。局方對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會因應科技的發展及普及程度,進一步研究建議的可行性。
 
(三)《競爭條例》(第619章)自二○一五年十二月生效,為打擊不同行業的反競爭行為提供法律框架,以促進企業公平競爭。根據《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圍標等合謀行為屬於《競爭條例》所禁止的嚴重反競爭行為,有關條文適用於各行各業,包括樓宇維修。
 
  商經局明白社會有聲音建議將圍標等反競爭行為刑事化。局方會從多角度,包括立法及其他層面,檢討競爭制度,當中會考慮《競爭條例》實施至今的情況以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加強對圍標行為的阻嚇力。
 
(四)政府有決心打擊樓宇維修圍標問題,各部門會從多方面跟進。
 
  在樓宇管理、法團運作和工程採購方面,作為深化改革大廈管理相關工作的一部分,民青局已開展下一階段有關《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修訂工作,初步擬定五大修訂方向,當中包括進一步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建議要求工程顧問就與承辦商之間的關係作申報,讓採購過程更透明。
   
  另外,發展局正與市建局制定措施,今年下半年推出加強版「招標妥」服務,包括制定更嚴謹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除考慮犯罪和紀律處分紀錄及過往表現等,顧問和承建商亦須通過警方和廉政公署的背景審查,才能納入名單並參與投標。此外,市建局會把關為業主就聘用顧問和承建商進行招標和評標工作。就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工程開展後,市建局會要求顧問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等,向市建局報告,以便市建局向業主給予獨立意見。
 
  在工程規管方面,發展局和屋宇署會擴大《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修例範圍,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主要為第二級小型工程提升至第一級小型工程,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制訂施工安排和監工;以及進一步加強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例如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亦可進行紀律處分,並作為註冊續期的考慮因素之一。修例建議會在今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執法方面,廉政公署及競委會一直高度關注涉及樓宇維修工程的貪污或圍標行為,並積極追查相關個案。廉政公署針對相關情況所展開的執法行動載於第一部分的回覆。而競委會二○二四年至今已展開了五次涉及全港多區樓宇維修工程的搜查行動,有關案件正在調查中。涉及圍標的個案,除了違反《競爭條例》外,有時亦會涉及觸犯其他法例的元素。因此,各執法部門,包括警務處及廉政公署,以及競委會一直緊密合作,以確保有效打擊這些違法行為。
   
  至於跨部門協作及公眾教育方面,警務處自二○一三年推行「復安居計劃」,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持份者交流樓宇維修有關的罪案趨勢及情報;並為即將或正在進行維修工程的樓宇或屋苑作風險評估及提供行動支援,以防止及打擊以不法手段滲透樓宇維修工程及相關的招標程序。截至二○二五年底,已有3 036個屋苑登記加入計劃,警方亦為大廈業主舉辦146場防罪講座,講解與樓宇維修工程及招標相關的常見犯案手法及求助方法。
 
  為加強協助業主及法團處理大廈管理及大型維修工程等事宜,民政總署設立「大廈管理中央平台」,每月舉辦簡介會,邀請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包括屋宇署、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勞工處、警務處、廉政公署、市建局和競委會等,介紹各類與大廈管理及維修相關的服務或計劃。透過參加這一站式簡介會,業主和法團可了解更多相關的服務或計劃的詳情。地區民政事務處亦會舉辦講座、工作坊等,邀請相關部門及機構為區內的業主及法團介紹有關大廈管理及維修相關的資訊。
   
  此外,廉政公署於合適情況下會採取及早干預行動,提醒業主在判授合約時可能出現的貪污圍標風險,及早堵截潛在的貪污圍標及相關違法活動。競委會亦一直積極推行宣傳教育,以提升公眾對圍標這議題的認知,協助採購人員(包括法團)加強防範。
 
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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