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道路上的迴旋處
***************
問題:
本港道路現時設有傳統式及螺旋形迴旋處。有意見認為,該兩類迴旋處在道路標記及行車優先權等安排上大為不同,有機會引起爭議,甚至導致交通意外。此外,運輸署自二○○四年起開展螺旋形迴旋處試驗計劃,至今已超過20年,但仍未有公布完整的成效評估報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有多少個迴旋處,並按迴旋處類型(例如傳統式、螺旋形及其他類型(例如混合引導方式))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10年,每年在迴旋處所發生的交通意外數目為何,並按迴旋處類型列出分項數字;
(三)據報政府近年在各區陸續引入螺旋形迴旋處,運輸署是基於甚麼準則或理據,決定將特定路段的傳統式迴旋處改為螺旋形迴旋處;
(四)全港各個由傳統式改為螺旋形的迴旋處的以下資料:(i)改為螺旋形迴旋處的年份、(ii)所處地點、(iii)車道數量,以及(iv)過去一年發生的意外數目及該數目與改為螺旋形迴旋處前一年的意外數目的比較為何;
(五)政府就螺旋形迴旋處具體運作所進行的成效評估的結果為何;
(六)運輸署有否計劃全面統一迴旋處的使用方式及行車優先權安排,從而減少道路爭議及交通意外風險;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有否計劃透過其他可行方法(例如減少大型迴旋處的車道數目,或有系統地在車流量高的迴旋處加裝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等),以減少迴旋處發生交通意外的風險?
答覆:
主席:
迴旋處是香港常見的路口設計。一般而言,迴旋處能在不同的車流量下有效地讓來往各個方向的車輛順利通過路口。就陳凱欣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二)及(四)現時本港公共道路上共有約二百六十個傳統式迴旋處(包括約一百七十五個小型迴旋處及約八十五個雙線或三線迴旋處)及二十七個螺旋形迴旋處。過去十年,於雙線或三線傳統式迴旋處,及螺旋形迴旋處的交通意外宗數載於附表一。螺旋形迴旋處一般為兩線迴旋處。全港各個螺旋形迴旋處的詳情(包括改為螺旋形迴旋處的年份、地點、改為螺旋形迴旋處前一年的意外宗數及二○二五年的意外宗數)載於附表二。由於每個迴旋處的交通情況及道路環境因應所處地點和不同時段會有所不同,因此各迴旋處的交通意外數字不宜直接比較。
(三)及(五)運輸署於二○○四年至二○一七年間,共選取了十個傳統式迴旋處分階段進行螺旋形迴旋處的試驗計劃。試驗計劃已於二○一七年完成,結果顯示螺旋形迴旋處和傳統式迴旋處在運作和交通安全方面各有優點,各有不同的功能。運輸署在決定個別迴旋處的設計時,會因應有關地點的迴旋處的大小、行車線和出入口數目及車輛流量等因素,以採取合適的迴旋處設計。在個別交通情況下(例如內圈及外圈行車線的車輛流量不均或較多車輛需右轉而需要調節),螺旋形迴旋處的道路標記系統可引導行駛內圈的駕駛人士更容易駛離迴旋處,因而可提高迴旋處內圈行車線的使用率。
(六)及(七)運輸署一直監察及分析迴旋處的交通意外數據,適時制定和實施道路改善措施,例如優化道路標記、交通標誌、駕駛者視線等。在一些車輛流量高的迴旋處,運輸署亦會考慮設置左轉專用車道或其他優化措施,例如設置交通燈號,改善迴旋處行車情況及減少碰撞風險。
至於在交通燈控制的迴旋處加設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由於系統需要同時偵測及處理正在迴旋處內行駛,以及在迴旋處外準備駛入各行車道的車流狀況,技術上較一般交通燈控路口更為複雜。運輸署正於一般燈控路口(即非使用迴旋處設計者)應用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有關數據將可有助日後探討將系統推展到燈控迴旋處的可行性。
此外,運輸署會繼續聯同道路安全議會及香港警務處進行各種宣傳及教育活動,向市民推廣道路安全信息,包括透過不同渠道例如社交媒體平台發放有關安全使用迴旋處的方法。
完
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2分
香港時間11時2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