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民事法律專員(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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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宣布,副民事法律專員戴思勁將於明日(二月二十五日)起接替張錦慧出任民事法律專員。在律政司服務逾三十年的張錦慧會同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歡迎有關任命。他說:「戴思勁是一位具卓越專業能力和領導才能的資深官員,我深信他能領導民事法律科迎接未來挑戰,繼續為香港提供專業和優質的服務。」

  林定國十分感謝張錦慧盡忠職守,在任內作出寶貴貢獻,祝願她退休生活充實及愉快。

  民事法律專員職位屬律政專員職級(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職責包括就政府政策涉及廣泛複雜事宜,提供民事法律方面的意見,並向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法律支援,包括所有民事訴訟和審裁處工作,以及仲裁、調解和法律諮詢服務。

  以下為兩位官員的個人簡歷:

張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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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錦慧於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六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律師資格。她於一九九五年獲委任為高級檢察官,於二○○一年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於二○○八年升任首席政府律師,及後於二○一五年獲委任為律政專員,自此出任民事法律專員一職。她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服務逾三十年,於二○二五年獲頒銀紫荊星章。
  
戴思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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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思勁於二○○二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他於同年獲委任為政府律師,於二○○七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於二○一二年升任副首席政府律師,到二○一九年再擢升為首席政府律師。他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服務逾二十年,於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間他在律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法治建設辦公室工作。



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