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消防處針對工廈內的持牌食物製造廠展開聯合巡查及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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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二月十三日)表示,針對工業大廈樓上持牌食物製造廠的衞生及潛在違規情況,食環署昨日(二月十二日)中午時分與消防處採取聯合行動,加強巡查觀塘區工業大廈內的相關食物業處所,以確保其衞生情況及業務經營模式符合牌照條件和法例規定。

  是次聯合行動中,食環署人員重點巡查持牌食物製造廠業的整體衞生情況及其處所的經營業務模式,並就違反牌照條件及違規經營食肆的情況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行動期間,食環署人員共向相關持牌食物業處所提出20宗檢控,當中18宗涉及食物業處所違規經營食肆、一宗在未得到准許管有限制出售食物以供出售及一宗食物業處所設備不潔的檢控,並就違反相關牌照條件的情況作出24次口頭警告飭令糾正,如違規情況持續會取消牌照。

  消防處亦在行動中派出多個單位,重點檢查大廈公用地方及持牌處所的消防安全狀況,以消除潛在消防隱患,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人員分別在大廈的公用地方及部分持牌食物製造廠內,發現共七宗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95F章)的情況,包括逃生途徑被阻塞,以及消防裝置及設備被移除。處方已就違規事項發出六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並將會就一宗阻塞逃生途徑的個案提出檢控。消防處將繼續透過執法、宣傳及跨部門協作等多管齊下的方式,與各界攜手推動消防安全文化,共同營造更安全、更可靠的社區環境。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會繼續加強巡查全港各區食物業處所,以確保持牌人遵守牌照條件和法例規定,並會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其附屬法例對違規情況嚴厲執法。



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