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署於《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前後實施特別續領牌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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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今日(二月十一日)表示,為避免市民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之前,急於向各牌照事務處遞交即將期滿或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續期申請,署方將實施以下安排︰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車輛牌照(即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註)續期四個月或12個月;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期滿,而在續領時期滿不足三年的執照),可在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續領執照;及
- 上述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不適用於其他牌照服務。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合資格牌照/執照持有人無須揣測《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費用,而急於向各牌照事務處遞交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續領申請。特別安排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沒有任何關係,署方亦不知悉《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註:以電動私家車而言,續領車輛牌照的現行收費是指自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牌費架構和水平。由於政府為合資格車主提供四個月寬限期的牌費安排,如車輛牌照於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屆滿,車主仍可在牌照到期日或之前按照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前的舊牌費水平續領牌照。
完
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