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僱主及僱員在農曆年假前注意工作場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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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曆新年將至,勞工處籲請承建商、僱主及僱員在長假期前要提高警惕,並在工作場地採取足夠的安全措施。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二月十一日)表示,農曆年假前勞資雙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以防止意外發生。

  他說:「農曆新年快到,僱員有可能會受到假期節日氣氛影響,或因趕於長假期前完成工作,而對工作安全有所鬆懈。為避免農曆年假期間及假期後發生嚴重事故,僱主應加強監察,以確保工作場地安全,並透過假期前的安全巡視把潛在危害消除。放長假前的安全措施包括關掉裝置和機器的電源及氣體焊接設備、妥善貯存化學物品及堆放物料、熄滅火種,以及固定臨時搭建物。」

  他續說:「管理人員應加強提醒督導人員及僱員,不要因工程緊迫而忽略工作安全,包括沒有做足安全措施、遵循安全步驟或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等。在進行不同工序前應經由合資格人員進行風險評估,制訂安全施工方案及監察系統,尤其當工程涉及高危作業,例如高處工作、吊運工作、密閉空間工作、隧道工程和電力工作。」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此外,僱員亦須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設備。

  如有任何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查詢,可致電二五四二 二一七二,與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聯絡。



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