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局局長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建議將消防處一個消防總長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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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二月十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建議將消防處一個消防總長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的開場發言︰
主席:
政府建議把消防處一個消防總長、首長級有時限編外職位,即助理處長(新界南),轉為常額職位,務求可以持續加強新界南行動總區的指揮、督導和管理能力。
新界幅員佔全港超過六成,人口亦超過全港一半。隨着北部都會區、東涌新市鎮擴展等重點發展項目全速推進,緊急服務需求將會持續和結構性增加。如果只由一位助理處長統領整個新界區的行動工作,並不能配合新界區的規模和風險形勢。因此,我們早於五年前將新界區劃分為新界南和新界北兩個總區,並開設助理處長(新界南)一職,確保兩個總區都有助理處長督導各項工作。
事實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早於二○二○年已經支持我們開設常額的助理處長(新界南)職位。其後,政府考慮到當時疫情以及經濟下滑,決定暫緩所有開設常額首長級職位的申請,即使經評估確認有迫切需要,亦會先以有時限編外職位方式處理。最終,我們獲批開設一個為期五年的助理處長(新界南)職位。
過去五年,新界兩個總區人口持續增長,加上各項大型基建和發展項目相繼落成,兩個總區於人手編制、服務範圍和事故處理量等方面的規模,現時已大致與港島和九龍總區看齊。過去五年的運作經驗亦充分反映,由兩名助理處長分別掌管新界兩個總區,才可以有效應對新界地區規模大、風險場景多、事故類型複雜的運作需要。所以,我們建議將這個職位轉為常額,以確保領導工作可以延續和保持穩定。
就風險和工作性質而言,新界南行動總區涵蓋香港國際機場,以及港珠澳大橋、青馬大橋等重要基建;一旦發生事故,都可能是需要跨部門高度協調的重大事件。同時,新界南亦覆蓋廣泛郊野和偏遠地帶,加上極端天氣越來越頻密,攀山拯救、水域/沿岸事故、水浸和風暴相關行動,對指揮調度、資源配置和安全管理的要求都更高。另一方面,遇到嚴重事故,助理處長亦要到場親自指揮,確保行動快速、有效和安全。過去三年,兩個新界總區的助理處長出動指揮行動多達29次,比港島和九龍總區的總和更多。
自職位設立以來,助理處長(新界南)亦於多項關鍵工作發揮領導作用:包括統籌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相關消防規劃和落實、監督新建機場消防局按時投入運作;同時推動跨境應急合作和科技應用,例如在《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之下參與策略協調,以及出任消防處低空經濟督導委員會主席,統籌無人機應用和相關應變策略,提升行動效能。
總結過去五年的運作經驗,助理處長(新界南)一直承擔關鍵的策略督導、指揮和管理工作,並與區內人士保持密切聯繫,積極統籌推動區內的社區消防安全工作。隨着新界南人口持續增長、重大基建發展、郊野和極端天氣救援需求上升等長期結構性需求,我們確實有需要將這個職位轉為常額,以鞏固首長級領導支援。
如果未能落實,我們只可以回復到五年前的架構,由一位助理處長統籌整個新界區的消防行動工作。這樣不單會嚴重影響相關工作的延續性和穩定性,亦會明顯削弱新界消防工作的督導和指揮效能,令新界的滅火和救援表現受損,並對行政管理、策略制訂和社區發展等方面造成廣泛不利的影響。
有關建議的詳細資料,已經載於我們早前提交的文件內。歡迎委員提出意見。多謝主席。
完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