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局局長就「黎智英案」判刑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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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二月九日)下午就「黎智英案」判刑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
記者:局長剛提及之前申請凍結資產,之後會充公,時間表和詳情是怎樣?除公司之外,是否其所有個人財產都會被充公呢?另外,黎智英干犯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但今次法庭的總刑期是20年,你對判刑的看法如何?
保安局局長:首先,我根據法例凍結了黎智英本人和《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的一些財產,政府會盡快根據法例,進行申請充公的程序。至於判刑,已經判了20年,法庭已清楚說明他牽涉罪行重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期,由原本15年,加多三年至18年。我們相信20年的刑罰已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記者:想問局長覺得有關判決是否有阻嚇性?另外,針對反華勢力對判決的評論,局長有何回應?
保安局局長:首先,就20年的判刑,剛才我已提過,其實在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裏,原本判刑15年,但因為案件性質特別惡劣而加刑三年至18年。所以,加起來共被判20年的監禁,我相信反映了這案件的嚴重性。
對於一些外國的組織或政客繼續刻意抹黑我們,說我們打壓新聞自由,又說我們是政治檢控等,香港市民看得很清楚,其實這些全部都是虛假的指控。法庭裏的判刑說得很清楚,他們並沒有任何政治考慮,只是看犯罪的事實和法律而已,一切這些指控都是虛假的。另外就新聞自由,如果大家有留意法庭整個審訊過程,其實整件事就是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去製造假新聞、假消息,煽動仇恨、煽動市民對政府不滿,鼓吹人們出來使用暴力。這些全部與新聞自由無關的,這些全部是犯罪行為。一個普通做記者、做新聞的人是不會做這些事情的,他的目的其實就是不理中國人民和香港人民所面對的苦難,即使犧牲你也好,也要達到的目的就是去推翻共產黨的政權。
至於「單獨囚禁」,這個我們已講過很多次,包括黎智英的律師自己在法庭也講過,是黎智英自己提出的。我希望你們不要再繼續自己騙自己,掩着耳朵不聽我們說,這個是黎智英自己提出的「單獨囚禁」。謝謝。
記者:想問黎智英是否不會獲得行為良好的三分一減刑?同樣其他認罪高層也不會獲得行為良好的減刑?另外,《蘋果日報》已經停刊,他們已經不再是蘋果的僱員,局長如何評估他們對國家安全不利?會否參考之前初選時趙家賢幫懲教署拍認罪悔改的短片才可以獲得減刑?
保安局局長:法例清楚説明,任何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罪行,必須要在懲教署署長認為提早釋放犯人並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才會作出考慮。懲教署署長會因應個別案件、個別被告人,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考量。
記者:如果英國引用移交協定安排,即是黎智英去英國服刑,請問政府會否配合?另外,請問會否考慮以黎智英和英國交換囚犯?譬如互換早前駐倫敦經貿辦(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間諜案的被告。
保安局局長:黎智英是中國人。他在中國香港犯法,他在中國香港服刑是非常合理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26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