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關偵破懷疑走私電油案件(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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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二月六日在深圳灣管制站破獲一宗利用跨境貨車走私電油的案件,並於該貨車的拖頭油缸內發現懷疑非法改裝結構,以及檢獲約1 320公升未列艙單電油和拘捕一名六十六歲的男貨車司機。案中的貨車拖頭同被扣查。
該被捕人士涉嫌走私非法電油,違反《進出口條例》、《應課稅品條例》及《危險品條例》。
海關提醒跨境貨車司機切勿參與任何走私活動,如發現為走私目的而更改車輛的裝置、構造物或結構並加以利用,根據《進出口條例》該車輛可予沒收。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此外,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汽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完
2026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