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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聯同入境事務處及香港警務處於盛事舉行期間採取聯合執法行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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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海關)二月七日及八日在盛事舉行期間,聯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香港警務處(警方)於亞洲博覽館附近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流動小販售賣侵權物品、非法勞工及非法兜售演唱會門票活動。

     期間,執法人員進行試購行動,懷疑五名流動小販以訪客身份在港從事僱傭工作或參與業務。該五名流動小販隨即被入境處人員以懷疑非法勞工拘捕。被捕人為五名年齡介乎二十至四十歲的女子。
      
     海關、入境處及警方會繼續於盛事舉行期間加強高調巡邏和執法,在會場附近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活動。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商戶於採購物品時亦應小心謹慎,售賣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冒牌活動。
      
     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 5000、傳真2824 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
 
2026年2月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2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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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二月七日及八日在盛事舉行期間,聯同入境事務處及香港警務處於亞洲博覽館附近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流動小販售賣侵權物品、非法勞工及非法兜售演唱會門票活動。
香港海關二月七日及八日在盛事舉行期間,聯同入境事務處及香港警務處於亞洲博覽館附近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流動小販售賣侵權物品、非法勞工及非法兜售演唱會門票活動。
香港海關二月七日及八日在盛事舉行期間,聯同入境事務處及香港警務處於亞洲博覽館附近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流動小販售賣侵權物品、非法勞工及非法兜售演唱會門票活動,行動中拘捕五名懷疑非法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