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就修訂《稅務條例》以實施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和共同匯報標準的最新安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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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副局長陳浩濂今日(二月二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就修訂《稅務條例》以實施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和共同匯報標準的最新安排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香港一直支持國際間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二○一八年起,香港按經合組織(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制定的共同匯報標準,每年與夥伴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相關稅務居民的財務帳戶資料,以協助偵查及打擊跨境逃稅。
 
  數碼資產市場近年急促發展,各國及地區需要填補潛在的跨境逃稅漏洞。經合組織於二○二三年公布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讓相關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相關交易資料,並將新數碼金融產品及優化的申報及盡職審查規定納入共同匯報標準。
 
  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於今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以期在二○二七年實施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規定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收集有關資料,以供稅務局由二○二八年起與夥伴稅務管轄區交換。政府亦計劃由二○二八年起實施新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在無損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有效實施的前提下,我們會採取措施利便申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包括設立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平台、於稅務局網站發布指引及常見問題,以及由稅務局設立專責小組,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
 
  另一方面,經合組織自二○二四年起,就香港實施共同匯報標準的成效展開成員相互評估。經合組織認為香港應加強識辨申報財務機構,並優化罰則及執法。香港須於二○二六年中前作出回應,以期在成員相互評估中取得良好評級以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避免香港被評為「不合作稅務管轄區」而增加香港財務機構與其他稅務管轄區業務往來時的申報和合規負擔。
 
  我們亦藉此機會就實施全球最低稅的相關《稅務條例》條文作技術性修訂,以納入經合組織的最新註釋文件。這項修訂不會影響相關措施的實施。
 
  我們已就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和共同匯報標準的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至本周五,即二月六日。根據初步收到的意見,持份者普遍理解及支持政府的建議。財庫局和稅務局亦於二○二六年一月中舉辦三場交流會,向稅務及法律專業人士、金融業界及加密資產業界等持份者介紹政府的建議及交換意見。今天希望聽取委員的意見,以期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兩項條例草案。
 
  現在請稅務局局長為委員簡介立法建議。多謝主席。



2026年2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