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有關安全帶法例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附短片)
********************************
以下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一月三十日)下午就有關安全帶法例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各位香港市民、各位傳媒朋友,因應外界對《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適用範圍的疑問,我們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認為有關乘客在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上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亦即將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由原來的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等擴展至涵蓋所有車輛的座位,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為清晰起見,我們會盡快安排首先刪除相關條文,即是說,目前不會有法定要求規定乘客乘坐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時須佩戴安全帶。我們會經完善相關法律條文後再徵詢立法會,然後再推出。
就有關安全帶的規定,我連日來聽到很多社會上有關執行上的意見及聲音,有來自公眾、傳媒,亦有來自議員。在這方面我非常重視,亦有一一細心聆聽。我們會藉着這段時間檢視相關規定。我在此重申,正如我兩日前向大家表示,有關規例的初心是為乘客提供多一重保障。在未來一段時間,我們的工作會繼續以教育和宣傳為主,希望大家可以培養自覺地為保障自身安全,在乘坐公共交通車輛時佩戴安全帶的習慣。現在,我們首要研究如何完善及優化相關條例的執行,其間我們會廣納社會各界的意見,並在優化整個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
記者:局長,你說條例要再完善,會何時再諮詢立法會?另外,由草擬法例、審議,到局長你多次解說,為何多番都沒有發現條例有不足?局長或相關官員是否失責?第三,市民有很多不滿,會否就近日解說或規例的不足向市民道歉?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首先,特區政府的初心和原則一直只有一個,就是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我們一直以來的解說和宣傳都是希望讓社會更清楚明白我們的想法和初心。我們徵詢了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檢視有關法律條文,的確看到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保障所有乘客,如座位有配備安全帶就必須佩戴。我認為負責任的做法是盡快讓事情清晰化,安排首先刪除有關條文。我們希望透過草擬有關法律條文,刪除相關條款,然後刊登憲報,再提交予立法會省覽。這會是我們接下來的做法。
記者:會否向市民道歉?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草擬法律條文時在技術上的不足,以致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以及在執行時令市民產生不同看法或不清楚,在這方面我承認是不理想。我們需要就此盡快作出修正及補足,亦藉這段時間全面優化整體規定,希望廣納市民意見,照顧他們提出的有關執行和操作上的意見,從而達到保障市民安全。
記者:局長,現時盡快修訂再呈上立法會,需時多久?另外,為何你只承認是不理想,而不是道歉?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時間方面,我們一定會盡快做,這是我和我的團隊的首要工作。我們亦會與律政司緊密合作,務求盡快將有關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刪除有關條文,藉以清楚闡述情況。在此我向大家說明,我們刪除有關條文,即刪除目前有關乘客乘坐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時須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規定。
完
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