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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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三十日)公布財政司司長已委任蔡鍾輝、徐凱怡、方蘊萱、李子恩和黃巧欣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的新委員。四位現任委員陳凱、何淑瑛、甘美霞和李俊豪,獲再度委任。所有任命為期兩年,由二○二六年二月一日起至二○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憑藉各委員的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常委會為香港公司法的持續優化提供寶貴意見,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們衷心感謝卸任的周冠英、杜珠聯、Jason Karas和黃詠詩對常委會作出的貢獻。」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修訂,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由二○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常委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莫樹聯資深大律師(主席)
陳凱
張頴嫻
蔡鍾輝
徐凱怡
方蘊萱
何超平
何淑瑛
甘美霞
高鼎國
李俊豪
李子恩
盧偉正博士
司馬志
王芳
黃巧欣
楊文安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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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主管
 
香港金融管理局首席法律顧問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律服務部總監
 
公司註冊處處長
 
破產管理署署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
 
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



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