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善用慈善資源支援大埔宏福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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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大埔宏福苑發生嚴重火災後,多個慈善機構及慈善基金迅速撥款協助受影響人士,包括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承諾提供首筆一億元捐款支持政府推行災後重建,而政府也成立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援助基金)提供援助。此外,有社會人士關注政府如何協調具規模慈善機構參與提供具體援助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政府有否主動聯絡及協調具規模慈善機構參與提供援助;如有,目前有哪些慈善機構正在或承諾為受影響人士提供支援服務,以及該等支援項目的規模及實施時間表分別為何;
 
(二)現時透過援助基金及第(一)項所述的慈善機構提供的各項援助計劃的具體內容、申請資格準則及審批機制為何;政府會否推動該等慈善機構擴展其援助計劃的支援範圍,以為宏福苑居民提供長遠支援,包括協助居民紓緩樓宇按揭的供款壓力、為其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及就業支援,以及重建社區網絡;
 
(三)政府有何具體措施,確保援助基金及各慈善機構在運用大埔宏福苑火災所籌得的善款時,保持高度透明,包括會否要求援助基金及慈善機構定期向公眾披露善款的使用進度及成效,以維護公眾信任;及
 
(四)就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所承諾提供的一億元捐款,政府有否制訂具體的運用方案,包括款項的分配準則、優先次序及成效評估機制,以及會否設立專責監督委員會以確保該筆款項用得其所?
 
答覆:
 
主席:
 
  就梁美芬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現回覆如下:
 
  政府留意到社會上有不同機構主動為受大埔宏福苑火災影響的人士提供不同的支援,包括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早前表示在完成相關的程序後,將提供首筆一億港元捐款支援災後重建。據了解,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就捐款用途作最終決定,而相關工作仍在進行之中。此外,土地審裁處本年一月六日就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提出的申請作出裁決,正式批准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現有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該屋苑的委任管理人。管理人在此次委任中不會收取任何費用,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亦承諾會捐出1,000萬元以支付管理人的日常運作開支及聘用專業服務的費用。
 
  據政府理解,各慈善機構會按照其實際運作情況及目的,制訂並落實不同支援項目。慈善機構亦會按照其自身的相關管理機制,監察項目的落實情況。為便利各機構落實他們的支援項目,勞工及福利局早前已跟一些主要的慈善團體聯絡,讓這些機構可以按其需要,善用「一戶一社工」的機制,向受影響的人士提供支援。
 
  除了不同機構自行推出的支援外,政府理解市民及機構亦希望作出捐款。因此,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於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按行政長官指示,即日籌備及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援助基金),為受火災影響的人士提供援助及支持各項相關工作,協助他們應付生活困難,以及支援他們的長遠需要。政府為援助基金投入三億元起動資金,並接受個人及私人機構的捐款,屬全社會合力提供的資源。截至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援助基金總額已達45億元。
 
  援助基金的工作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督導委員會指導,就基金的運作等事宜作出建議,並督導和監察基金轄下援助項目的設立和推行情況。自援助基金成立以後,民青局聯同其他相關政策局密切留意居民的需要,研究不同方案及適時推出不同援助項目。大部分項目都是通過社會福利署的「一戶一社工」機制發放,務求減少行政程序,方便居民能盡快取得相關款項。截至目前,援助基金已推出針對三個方面的11項援助。各項援助的財政承擔額約為12億元,佔援助基金整體金額約30%。基金的帳目將按照相關法例的規定呈交審計署署長進行審計,而基金的報告也會提交立法會省覽。



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