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會聽取政府簡介有關提升駕駛執照申請人及持有人體格證明要求的建議
********************************

下稿代交通諮詢委員會發出:

  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今日(一月二十八日)聽取政府簡介有關提升駕駛執照申請人及持有人體格證明要求的建議。

  政府十分重視道路安全及駕駛者的身體狀況。鑑於人口高齡化及年長商用車輛司機人數上升,運輸署就體格證明要求及相關機制進行檢討,並提出一系列優化措施,以進一步保障道路安全。

  在會議上,政府概述提升體格要求的法例修訂建議,包括:(一)提升體格要求,修訂禁止駕駛的疾病及身體傷殘項目,加強視覺要求,並就商用車輛司機增設適用項目;(二)對商用車輛司機設定較嚴謹的體格證明要求,把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七十歲降至六十五歲,並將正式駕駛執照的有效期縮短至一年,即相關司機須每年接受體格檢驗;及(三)賦權運輸署署長在懷疑駕駛人士體格出現狀況時,可要求他們提交醫療報告,如不遵從可取消或暫時吊銷其駕駛執照。

  委員亦聽取政府為落實相關建議所進行的籌備工作,包括制訂一套詳細醫療指引及新體格檢驗證明書,並在考慮各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及就體格評估試驗計劃所收集的意見後加以完善。

  交諮會主席黃仕進教授說:「委員欣悉政府進行的全面檢討,並就相關法例修訂建議表達意見。我們支持政府就年長商用車輛司機設定較嚴謹體格證明要求的方向,包括將年齡門檻降至六十五歲及要求一年一檢。更穩健的評估機制對提升道路安全非常重要;更頻繁的體格檢查亦可鼓勵商用車輛司機更關注自身健康情況,有助司機及早就可治療的身體狀況接受治療,從而延長年長司機的安全駕駛年期,有助業界的可持續運作。委員全力支持政府推展有關法例修訂工作及加強宣傳,確保業界為新要求作好準備。」

  政府會繼續推展相關工作,計劃於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匯報試驗計劃的成果及立法建議,並會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附屬法例修訂,以期在完成法例修訂後盡快實施新安排。



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