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
行政長官:大家早晨,國務院今早已經宣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規定,根據行政長官的建議,免去曾國衞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早前曾國衞向我提出,因為健康理由,希望辭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一職。我詳細跟他討論,了解他的情況後,按《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建議。今日,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根據我的建議,免去曾國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職務。
曾國衞在一九八七年四月加入政府當時的人民入境事務處,在二○一六年四月,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入境事務處處長,然後在二○二○年四月,獲任命為第五屆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二○二二年七月一日獲任命為第六屆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他服務香港特區政府接近四十年,自就任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一直負責帶領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動特區與內地的聯繫、合作和發展,統籌特區政府落實國家「十四五」規劃,協調各政策局推動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跟內地的溝通和聯繫、商貿和投資推廣,處理特區有關人權的政策事務等各方面工作。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亦督導選舉事務處配合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功和順利地舉辦了多場重要的選舉。
我感謝曾國衞在政府工作及所作出的貢獻,我亦理解他的身體狀況,我祝願他身體健康,一切順利。我會物色繼任人選,其間,副局長胡健民會署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工作。
接下來我將會就港澳辦夏寶龍主任昨日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就有關香港政制的重要致辭,與大家分享我的體會和看法。曾國衞先生可先行離開。Erick多謝你,好好休息。
昨日早上,我出席由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香港分場。港澳辦夏寶龍主任在致辭時指出,我們要全面準確理解習近平主席強調「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的重要精神,充分認識深入落實行政主導的重要意義,包括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確保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市民福祉利益、促進良政善治;要自覺維護行政主導,鞏固完善行政主導,支持行政長官、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銳意改革,進一步共同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我昨日已通過社交媒體對夏寶龍主任語重心長的致辭分享了四點深刻體會:第一,行政主導是《基本法》設計的特區政治體制,具有政治法律基礎;第二,行政主導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之一,實踐證明,行政主導是彰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的好制度,具有現實和歷史實踐意義;第三,特區政府會強化當家人意識,切實擔負起治理香港第一責任人的角色,香港各界亦要自覺鞏固和完善行政主導;以及第四,新一屆立法會肩負重任和職責使命,應既監察又配合特區政府更好施政。
夏寶龍主任就行政主導的詳細闡述和指導精神,有很大的啓發性。我想在這裏裡,和大家進一步講述我的四點領會和看法。
首先,行政主導是《基本法》設計的特區政治體制,具有政治法律基礎。香港實行的政治體制,是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行政主導制度。行政主導的例子,包括《基本法》第62條賦予特區政府的一系列行政職權,包括制定並執行政策、管理各項行政事務、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和決算,以及擬定並提出法案、議案和附屬法規等;另外,《基本法》第48(3)及76條亦指出,簽署法案和公布法律的職權由行政長官行使。
根據《基本法》第74條,立法會議員提交議員法案,不可涉及公共開支,以及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另外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議員在提出前必須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可見特區政府在香港特區的施政和管治方面擔當重要的領導和行政主導角色。而行政主導不僅是「一國兩制」實踐的必然要求,更是實現特區有效治理、保障市民福祉的關鍵所在。
第二,行政主導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之一,實踐證明,行政主導是彰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的好制度,具有現實和歷史實踐意義。《基本法》在討論起草過程中,就將行政主導作為設計回歸後政治體制的重要部分。一九九○年頒布《基本法》時,基本法草委會主任姬鵬飛先生已清楚說明,香港是行政主導,行政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司法行使獨立審判權的體制。
因此,特區政府在中央政府直轄之下、實行行政主導的核心,在權力體系中處於核心和主導地位。這對於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確保「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實現香港高效治理具有重要意義。實踐亦證明,行政主導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特區長期繁榮穩定,有效化解和應對風險挑戰,為特區長治久安提供堅實保障,同時不斷提升香港的獨特優勢和競爭力,促進民生福祉,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第三,特區政府會強化當家人意識,切實擔負起治理香港第一責任人的角色;香港各界亦要自覺鞏固和完善行政主導。香港回歸以來,各種干擾、阻撓、破壞行政主導的慘痛教訓提醒我們,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自覺維護好和落實好行政主導。
習近平主席在本屆特區政府上任時發表七一重要講話中,明確要求香港特區堅持實行行政主導體制,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責,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自本屆特區政府上任以來,我們全力落實習近平主席重要講話精神。我們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改革,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我改變了政府文化,建立「以結果為目標」的政府,並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
在行政主導下,政府提交並獲立法會通過了多項對於安全、民生和經濟十分重要且具突破性和革命性的法案,例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式生效,香港特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履行等待了26年多的歷史使命。其他通過的法案包括《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完善地區治理及重塑區議會,從制度上撥亂反正;《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 )條例草案》和《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的護士和牙醫來港執業,紓緩公營醫療系統和資助牙科服務長期人手不足的問題,同時確保相關的規管架構與時並進,讓廣大市民受惠;《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 (修訂)條例草案》訂明三條過海隧道的收費方案,三隧得以有效分流交通,紓緩過海隧道的擠塞情況;《簡樸房條例草案》處理了累積十多二十年的劣質劏房等老大難問題。
政府大量聽取和接納立法會議員意見,為政策和法案作出多項修訂。在第七屆立法會期間,政府就各項條例草案提出了一千八百多項修正案,較第六屆立法會同期多出一倍多。我在制定二○二五年《施政報告》的過程中,同樣廣泛聽取市民的意見,採納了包括不同政黨及立法會議員等超過一百項建議,當中包括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簡化行政措施拆牆鬆綁;推動低空經濟及其他產業發展;大力支援企業「出海」;以及利用人工智能提升施政效能等。
特區政府必然會擔當作為,繼續把行政主導融入治理的各個環節,建設一個善作善成的政府。我會持續提高治理能力,承擔起對特區的全面領導責任,並在施政過程中廣納和融合社會各界的意見,主動識變應變求變,積極破解累積多年的老大難問題,打破利益固化藩籬,進一步深化改革,着力實踐把高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起來的理念。
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亦是特區政府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搞建設、惠民生的一年。我將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團隊全力以赴,主動做好與國家「十五五」規劃對接的工作,加強對特區發展的頂層設計和戰略謀劃。
政府施政會繼續以民生福祉為施政目標,尤其做好土地、房屋、醫療、教育、交通、保障勞工、社會福利、關愛共融、青年發展等工作,確保施政成果惠及市民。在行政主導下,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全力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市民福祉和香港整體利益,支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進一步實行良政善治。社會各界亦要共同努力和支持參與,共同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第四,新一屆立法會肩負重任和職責使命,應既監察又配合特區政府更好施政。夏寶龍主任表示:「立法會要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形成擔當有為、高效務實的新風尚,與特別行政區政府一起探索出一條資本主義制度下行政與立法良性互動的路子。」
一月一日,在行政主導的理念下,我開創性地在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後向各位議員致辭,提及「三點期盼」和行政立法未來工作的兩個合作主要方面;第一點「期盼」就是貫徹行政主導與「愛國者治港」原則相適應的方針,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確保行政立法良性互動,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另外,議員應恪守《立法會議員守則》,包括維護憲制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維護行政主導體制、堅守法治等。
第八屆立法會任重道遠,我期望立法會議員發揮治理者的影響力,在反映民意的過程中,不是隨波逐流,而是帶領市民、為他們提供正確的資訊和事實,過濾錯誤信息,為香港的整體利益貢獻力量。
我會帶領香港特區政府團隊全力以赴,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強調「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的重要精神,以及夏寶龍主任昨天致辭提到的重點;我亦期望社會各方自覺維護行政主導體制,鞏固完善行政主導,讓我們在行政主導與「愛國者治港」原則相適應下一起努力,共同建設更美好的香港家園。
記者:今屆政府任期只剩下約一年半時間,現時有沒有一些「心水」新任局長人選?有沒有信心找到人?上星期有消息傳出有更多局長、副司長被點名可能會離任,這項消息是否屬實?這個時候有這麼多人事調動,對政府管治會否有影響?另外,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法例日前已經實施,很多市民覺得不便和擔心會被罰款。你如何看這件事?有否自己試過坐巴士戴安全帶?政府會否考慮有一些調整,包括暫緩這項法例?
行政長官:今日曾國衞先生自己已說了他希望休息,因身體理由向我提出請辭,我接着向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建議,今日宣布曾國衞被免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
坊間不時對於政府,無論是運作也好、一些內部事務也好,都很有興趣、有很多揣測。我可以很正式告訴大家,這些揣測都不正確。我沒有計劃再對司局長有任何變動,理由是他們都按着我的要求,積極地履行工作。而事實上,我們要做的工作非常多,第一,首要是處理大埔宏福苑的長期住宿安排;第二,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搞建設、創造更多機遇予香港市民、推動產業發展、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等等。
另外,「十五五」規劃細節很快會公布,我已經表明,香港會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我亦會制定香港的五年計劃。這些工作相當多,我亦希望我們可以爭取最多時間,做最大量的工作,所以每一位司局長都一定全力以赴,希望做到我要求的工作,這方面我對他們很有信心。事實上,如果曾國衞身體可以,我很希望他能留任,但我理解他的情況。所以這些傳聞不正確、不攻自破。
當然,現在第六屆政府任期有限,在這時候要物色適當的人選,當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要花一番工夫和在這方面會努力,當我有決定時,大家一定會知道的。
至於剛剛實施的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安全帶,我們都希望大家認清事實,乘搭公共交通要佩戴安全帶,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已經實行多年,包括內地、英國、澳洲、新加坡等,實行時間有些超過十年、有些超過二十年,目的是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亦有研究指出,如果兩輛車迎頭相撞,佩戴安全帶可以減少嚴重受傷是70%,減少死亡是40%,主要因為有安全帶,乘客就無須擔心被拋出車外。亦因為如此,在車廂內第二次碰撞都會減少。
佩戴安全帶的這項建議,也是針對二○一八年在大埔公路發生的嚴重交通意外而導致19死66傷,而由當時審視這件事情的獨立委員會和專家之後作出的一個主要建議,以防範類似事故發生而引致大量傷亡。
所以,這是經過研究、討論和在悲痛教訓中提出的保障乘客安全的一項措施。我明白新措施會帶來一些行為改變,尤其是初時要習慣,會造成不方便。但這個小行為改變,就可減低嚴重受傷70%、減低死亡40%,用意是保障乘客的身體安全。
實施過程中,會以公眾教育、勸喻、培養習慣為首階段的目標。我同時亦要求運輸及物流局對於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商,向他們發出清晰的要求,以妥善處理安全帶的清潔、性能和依規安裝的問題。
運物局會持續推廣宣傳教育,讓市民認識法律用意是保障他們在交通事故時的人身安全,也希望通過解說,令大家明白法例同時容許在一些緊急或突發的情況下,有合理辯解,無須負上責任,這方面我們會多做解說。在處理這些不同的事情,我們會以法、理、情兼備處理。
記者:特首,想問兩方面問題。第一,跟進宏福苑火災,事隔兩個月,其實政府現時有沒有一個時間表,何時公布長遠安置方案?是否過年前會公布?副司長黃偉綸提到原址重建是不切實際,你是否認同?另外想問政府買飲用水事件,當局調查後指時任署長陳嘉信在事件上沒有疏忽,這是否與你推出高級公務員問責制的原意相違背?還有局長楊太提到撤回陳嘉信的銀紫荊星章,只是撤回其獎勵而不是懲罰,你是否同意此說法?謝謝。
行政長官:我對宏福苑居民的長遠住宿安排高度重視,所以我很早已經指示了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必須盡快研究和落實安排,讓居民安心。處理這件事件涉及的問題是複雜的,第一,每戶都有個別情況和需要,不同居民都有不同想法和要求,社會上亦意見紛紜,有不同的意見;第二,我們亦要小心考慮,平衡各方面的意見,包括要兼顧現實的問題,例如公共資源的適當運用、公帑的投入、住屋資源的分配,還有需要釐清的法律、業權等責任和問題,以及妥善做好過渡安排等;第三,時間上要盡快,越早讓受影響的家庭可以作出決定越好。政府在一月九日開始,透過「一戶一社工」以問卷形式收集了受影響業主對不同的長遠居住安排的初步意願,問卷設有不同選項,包括現金購買;先出售業權,再購買居屋;有「樓換樓」的方式;亦陳述了一些客觀事實,例如不同選項所需時間,還有在社會上的不同專業意見等,供市民參考。我們目前收到約九成業主回覆。工作組正密鑼緊鼓地處理相關內容,歸納不同選項的意願,進行分析。
工作組同時亦檢視和優化選項內容,例如房屋局和房屋署正檢視不同房屋項目,盡量為業主提供更多不同居住選擇等。我們會全速推進各項工作,兼顧情、理、法,以最大努力去協助受影響家庭盡早重建家園。不同方向都會涉及不同問題,政府有關工作組對於每個方案所涉及的問題向大家解釋,例如時間、工程複雜性,還有涉及的法律責任等,目的都是希望受影響家庭能更加了解,從而作出選擇。所以,就每個方案,我們的態度是公開的,但亦希望提供最多資料,讓受影響的居民可以作出他們認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另外,有關政府處理採購樽裝水事件,我對這件事件的看法是這樣的。我們較早前已宣布如何處理有關這事件的涉事人員,任何追究責任都要公平公正、基於事實,不能出於某些人的個人喜好或憎惡,必須對各方面都公平公正。在物流署發現鑫鼎鑫涉嫌以欺詐手法騙取中標的事情中,負責紀律調查的小組發現三名物流署人員犯錯,政府將展開紀律研訊,按研訊裁定作出懲處;同時亦將涉事人員的工作能力不足反映在他們的考核報告內,亦不會給予他們增薪點;其中一名人員,政府亦會給予書面告誡。至於前物流署署長在事件的角色,雖然調查小組發現,因為事情未有及時上報,沒有證據顯示前署長在處理事件中有直接犯錯,但事件反映人員的水平不足,在物流署裏有廣泛性,採購工作亦有很大改善空間,處理採購的過程和態度亦應更積極和謹慎。所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去信前署長,指出在其任期期間,作為部門首長,在提升人員的能力、觸覺和積極性,應該更有作為。政府會將此信件存檔在前署長的人事檔案,以作紀錄在案。政府同時撤回他原本獲頒發的銀紫荊星章。
針對前署長所採取的措施,包括點名批評、紀錄在案、撤回勳章,都影響了工作紀錄和個人聲譽,他更失去原本獲頒的勳章,採取的措施是考慮到他因為在處理問題上,下級沒有上報,而他沒有直接參與的角色,還有作為部門首長,要承擔主體責任的原則而作出的決定,是一個按事實和所佔實際角色而決定的處分,這亦是我們履行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理念。現有的公務員紀律制度,雖然會針對部門首長在管理下屬方面有要求和處理方法,但在我推行的部門首長責任制中,會更加強調作為部門首長,部門首長承擔部門的主體責任時,我們對他可以作出甚麼處分,到時在我們制定部門首長責任制會有更清晰的講述。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45分
香港時間13時45分
網上廣播
行政長官會見傳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