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十萬零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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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時保安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十萬零五百元。此外,法院亦命令該公司須向有關僱員支付合共約二十三萬元的欠款。

  上述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向十一名僱員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亦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向兩名僱員支付年假薪酬,涉及款項合共約二十三萬一千元。上述公司亦沒有根據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指定日期後十四天內向六名僱員支付合共約二十六萬八千元的裁斷款項。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及終止合約的補償予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