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和《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新規定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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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出席香港理工大學「防跌路上 同行有理」大行動成效與展望分享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歡迎大家今日來到「防跌路上 同行有理」大行動成效與展望分享會,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經實施了四日,想問至今有沒有收到一些確實的舉報,如果有的話大致舉報的內容是怎樣?會否有處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條例》)在一月二十日正式實施,到今日應該是第四日。昨日我去了大埔區和同事聊天,了解到《條例》實施後是多了電話舉報,或者以不同途徑向我們反映懷疑虐兒個案。這個狀況是預料之內的,我們預計隨着《條例》的實施,大家會有更大的意願,以及法定責任,遇到懷疑個案就會舉報。這情況亦反映了隨着立法和過去一年半大量的宣傳工作,社會對於防止虐兒的意識是有很大提升。這數日舉報的數目明顯上升,我們覺得除了大家都自覺有責任外,亦反映了社會大眾對於防止虐兒的意識大大提升。但具體的數字要等一等,我們要先整理,然後一定會跟大家講解當中的變化,以及我們採取了甚麼行動。

記者:有關《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針對一些教育界人士擔心會不會做成教師或者前線人員可能會防衞式行事,未來政府會不會提供更加多的指引?另外,都知道合約工時已經改了做「468」(《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新規定),現在實施的情況如何?有些工友反映被僱主削減工時,又或者有些公司短時間內更換「蛇頭公司」來逃避法律責任,政府對此有何回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覆蓋了25類的專業,簡單來說就是三大行業,即社福、教育、醫療。在過去一年半的準備期,我們提供了大量培訓和網上資料予這25類的專業人士。另一個十分重要的就是《強制舉報者指南》(《指南》),《指南》也有一個電子版,即是說相關的人員,譬如以教育界為例,如果他覺得有所懷疑的話,其實最簡單應該要做的是瀏覽我們的電子「決策流程圖」,回答一些選擇題,回答後程式會跟他說明,根據程式計算以及他的答案,所涉個案是否屬於《條例》下需要強制舉報的狀況。

  我覺得業界不需要擔心,大家都有培訓,而且最重要是秉持着保護兒童的心。《條例》不難遵從,過了最初的適應期後,我們很有信心相關的專業人員會知道自己應該怎樣去自處,然後就一起努力,我們編織一個更緊密的保護網去幫助兒童。

  另外,關於「468」,「468」已經運行了一段短時間,在一月十八日正式實施,正如我在不同場合去解釋,由「418」轉去「468」最大的因由就是過往的「418」被很多工友投訴,他們有三個星期工時都長,然後有一個星期工時就很短,低於18小時,俗稱「斷纜」,沒有辦法變成長工。「468」最大的功效是令到這類情況不會再出現,因為我們是四個星期合計,只要超過68小時就屬於長工。當然有些僱主如果仍然希望用一個短工的形式去聘請員工,只要按照法例去做,他確實有這樣的選擇權,但對僱主來說,我覺得這樣做都未必是很明智。因為第一,如果他需要這麼多員工的話,意味着他要聘請多些員工,如果因而流失了一些有經驗的員工的話,其實對他做生意、維繫顧客關係都看不到有好處。但是這裏我要強調,如果我們發現有任何僱主走一些灰色地帶,或者名義上是符合「468」的規定,實質上他有一些手段令員工不符合的話,勞工處一定會介入。如果大家覺得有懷疑,請不要猶豫,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同事們是樂意去幫大家的。

記者:日前勞工處制裁一些違規聘請輸入勞工的僱主,當中包括深水埗「明哥」的店鋪,他自己就說沒有聘請輸入勞工;同時「頂手」的新僱主也說自己沒有聘請輸入勞工。勞工處有否發現一些個案是有人借了他的名字來聘請輸入勞工?或者有沒有人在一些法律灰色地帶遊走?政府有沒有進行調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勞工處在早前發布關於違反輸入勞工規定的數個僱主資訊和資料,我們是很小心去核對發布的所有資訊,還有我們提出為甚麼會施加限制都是準確無誤的。我們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我很想強調,勞工處提供的資訊全部都是百分百準確的,無論是僱主的名字、地址、有否申請聘用輸入勞工,以及當中哪些地方是違規,我們都是清清楚楚列舉出來,所以請大家放心,我們給的數字和信息是完全準確的。

記者:早前有消息說政府高層人員可能會有些變動,想問局長有否對此進行了解?或者都有些消息說是與宏福苑事件有關,你有沒有甚麼回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今日的主題是「防跌路上 同行有理」,我們主要是說防跌,還有大家最關心的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和「468」,謝謝大家。



2026年1月2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