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回應二○一二年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死因研訊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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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裁判法庭(死因庭)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就二○一二年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罹難者死因宣讀裁決。
政府發言人表示,正密切留意死因庭的裁決。事故發生後,警方隨即展開刑事調查,並於二○一二年十月拘捕「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及「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於二○一五年二月,周志偉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而黎細明被裁定39項誤殺罪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另外,前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及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亦於二○一五年三月被捕,並於二○一六年二月及六月分別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證供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蘇平治被判處16個月監禁(其後上訴得直,刑期改為4.5個月);而黃鑑清則被判處15個月監禁。死因庭在二○二○年考慮是否召開研訊時,已裁定罹難者為「非法被殺」。
發言人續指,政府十分重視事件,事故後在不同層面進行調查。海事處認真落實各調查報告內提出的切實可行建議,以加強保障海上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由於死因庭裁決仍未完結,政府會繼續審視相關判辭。
完
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