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保障數碼平台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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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偉江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於二○二五年《施政報告》指出,推動以立法方式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的立法工作進度為何;政府向相關工會進行諮詢的最新情況為何;

(二)會否規定數碼平台公司向數碼平台工作者提供不少於《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所訂補償額的工傷保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政府有否研究其他補償方案;及

(三)據悉本港現時有逾萬名數碼平台工作者從事食物及貨物送遞數碼平台的送遞工作,有意見認為他們雖然與平台公司存在「用工事實」,但仍以自僱人士或自由工作者身分接單,未能充分享有法定勞工保障,令他們與平台公司出現糾紛時,需由法庭判斷雙方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政府會否進一步研究透過立法形式確定平台公司與食物外送員之間的僱傭關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以立法方式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政府已成立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及勞工團體代表的數碼平台行業三方小組(三方小組),共同探討與數碼平台工作有關的課題,並為政府的立法工作提供意見。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計劃制定新法例,為因工受傷或死亡的平台工作者提供保障。由於立法建議涉及嶄新的法律概念,政府須充分諮詢持份者的意見。勞工處自去年十月起經三方小組會議聽取持份者對立法框架主要事項的意見;其後亦分別與平台公司、勞工團體、保險業界及學者會面,作進一步交流。政府現正全力推進相關的法例草擬工作,以期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二)由於現時平台工作者主要從事食物和貨物送遞工作,政府建議先聚焦為上述平台工作者制定工傷補償機制,並按以下基本原則推進:

(i)補償機制須為平台工作者因工受傷或死亡可獲的保障提供明確法律基礎及確定性;

(ii)補償範圍、項目及內容須加強保障平台工作者,同時須顧及平台公司的承擔能力,讓數碼平台行業可持續及穩定發展;以及

(iii)執行安排應簡單易明及容易操作,減少意外補償爭議。

  政府擬定有關立法框架時,會參考《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並充分考慮持份者的意見。

(三)數碼平台服務是新發展的經濟運作模式,並且變化迅速,平台公司與平台工作者之間的關係,不易以一般的僱傭關係界定。政府目前首要工作是全力推展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的立法建議,加強保障平台工作者。政府會繼續通過三方小組,探討持份者共同關注的其他平台工作相關議題。



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