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長者自住物業的差餉寬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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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意見指出,長者在其擁有的物業單位自住時,即使無租金收入,仍須每季繳納差餉,加上日益增加的樓宇維修開支,甚為影響其居家安老的意欲及生活質素,因此過去一直有建議應寬減,甚或豁免長者自住物業的差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據悉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庫並沒有備存差餉繳納人的年齡資料,以致政府未有掌握年滿65歲而沒有租金收入的自住業主人數,政府有否計劃整合現有的稅務、差餉及政府福利申領人士的數據,綜合推算該等長者自住業主的數目,以研究推出相關的差餉寬減措施;
(二)政府有否研究,運用公帑或提供津貼,協助有財政困難的自置物業獨居及雙老長者繳納差餉,甚或豁免有關差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透過先導計劃試行有關措施;及
(三)鑑於過去的差餉寬減措施均是普惠性質,政府會否考慮引入以資格為本、針對長者自住物業的差餉減免機制,以更配合鼓勵居家安老的政策方向?
答覆:
主席:
差餉是就房產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而徵收的稅項。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一般為每年的十月一日)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每年會重估全港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作為釐定差餉的基礎。差餉繳納人須每季向估價署繳交差餉,差餉繳納人可以是業主、租客、佔用人或其代理人。估價署沒有備存物業的業主資料,亦不能以差餉繳納人的資料作有關推算。
差餉一直是政府的穩定收入之一,二○二四/二五年度的差餉收入約為327億元。政府每年在擬備《財政預算案》時,會因應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香港的經濟情況、公共財政負擔,以及社會各階層的需要,小心考慮是否推出一次性的差餉寬減措施。政府自一九九七/九八至二○二五/二六年度共推出24次差餉寬減,以減輕差餉繳納人的財政負擔。
政府在發放差餉寬減時,一直對所有差餉繳納人採取一視同仁的方針,以維持簡單易明及有效管理的差餉制度。如豁免長者業主自住物業繳交差餉,或就有關安排引入對相關差餉繳納人和自住物業的資格審查制度,不但會減少政府在差餉方面的收入,而且會令差餉寬減機制變得複雜,這包括長者業主需申報其單位符合自住物業的資格和適時更新其住宅物業的使用狀況,並備存相關資料及記錄以配合估價署的核實工作。估價署亦需審核有關申請、定期抽查獲批物業是否符合有關資格和跟進涉嫌不符合規定的個案,以減低寬減機制被濫用的風險。
政府的相關政策局/部門現時已有不同措施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支援。考慮到現有對長者的支援措施和為維持簡單易明及有效管理的差餉制度,政府未有計劃引入涉及資格審查的差餉寬減措施。
完
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0分
香港時間11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