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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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感謝各位議員就政府提出「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的發言。

  大埔宏福苑火災,不僅帶走了寶貴的生命,亦令居民痛失家園,政府一直竭力做好災後支援和重建工作,讓受影響的居民盡快渡過難關。剛才政務司副司長和財政司副司長已就議員提出有關支援和重建工作的意見作出回應。這次火災亦讓我們反思現有制度上的短板,必須盡快更新和優化,讓法規與時並進。

  我想就議員的幾點意見作出回應。加強消防安全是防患未然的重要一環。因此,政府提出多項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的建議措施。

  剛才有多位議員提出要善用先進設備和科技協助消防救援工作。消防處一直積極應用創新科技,持續提升滅火救援和監測預警能力。是次大埔宏福苑火災中,消防處即時向廣東省借用配備攝像鏡頭及熱成像功能的勘察無人機,並配合消防處自身的無人機隊,實時分析火場情況,以及在夜間高空提供額外照明以協助救火工作。消防處正全面檢視消防人員個人裝備及其他消防裝備配置,以新科技提升救援效率。消防處亦會密切留意裝備最新趨勢,與內地保持緊密溝通,在技術成熟及安全可行的基礎上按需要引入先進配備,增強滅火救援能力。另外,消防處亦會善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分析系統,分析在樓宇巡查計劃下收集到的運作數據,從而及時識別並處理相關的風險及系統層面的隱患。

  我們亦提出多項建議,強化樓宇維修監管。剛才多位議員都關注加強建築物料的安全標準。政府制定標準時,會按需要不斷檢視,與時並進。同時,我們有需要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堵塞漏洞。目前,建築物料的安全標準主要載於以行政方式頒布的守則、作業備考及通告函件,而《建築物條例》的相關罪行條文僅指向使用「欠妥的或不符合條例條文的物料」。我們覺得這並不足夠,因為所謂「欠妥的或不符合條例」是很籠統的字眼。我們建議在《建築物條例》加入條文,規定指定建築物料需要符合法定安全標準,以便有足夠和清晰的法律基礎就不符標準的物料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

  有議員發言時建議檢討《競爭條例》(《條例》),以加強打擊圍標。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一直高度關注涉及樓宇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積極追查相關個案;並一直有就與圍標有關的刑事行為與其他執法機構,例如警方及廉政公署合作,以確保案情涉及包括欺詐及貪污等違法行爲獲得跟進調查。我們正與競委會從多角度,包括立法及其他層面檢討競爭制度,以加強對圍標行為的阻嚇力,當中會考慮《條例》實施至今的情況以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

  當然,早前我們提及要加強「招標妥」功能、加強市建局角色和職能,以及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等,我們認為這些都具備打擊圍標的作用。

  主席,我再次感謝各位議員就大埔宏福苑火災後的制度改革和規管工作提出的許多寶貴意見,政府會認真考慮並會繼續就建議改革方案諮詢立法會、業界和相關持份者,確保各項建議措施盡快順利實施。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此政府議案。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3分